2021年1月至9月纪检监察机关 党纪政务处分情况通报
2021-11-01 09:11 来源:
鹿邑县纪委监委
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4人。受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乡科级干部39人,一般干部141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44人。
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违法行为划分:违反政治纪律的1人;违反组织纪律的22人;违反廉洁纪律的44人;违反群众纪律的20人;违反工作纪律的209人;违反生活纪律的2人;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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