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年来群众举报和巡察移交的涉及乡、村干部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延津县魏邱乡吴秀寨村原党支部委员冯艳梅违规发放扶贫物资问题。2019年5月,冯艳梅在给贫困户发放农资过程中擅自决定将剩余的肥料、种子让冯某拉走并使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冯艳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延津县僧固乡原民政所所长申成景在低保金领取中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申成景任僧固乡民政所所长期间,对辖区内的低保工作监管不力,造成低保人员去世后,其亲属违规继续领取低保金。同时申成景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1月,申成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丰庄镇赵庄村委会原主任赵金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赵金星及赵庄村干部多次以低保、环境治理、修路等名义借机组织、参与公款吃喝。赵金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赵金星受到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违纪款责令退回。
4.延津县榆林乡罗庄村党支部书记别振洪赌博问题。2019年3月,别振洪因与徐某等人在榆林乡安乐庄村东北地S226省道边某酒店内使用麻将进行赌博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8月,别振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