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三本账”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2016-06-22 16:38 来源: 未知
为扎实推动巡察工作开展,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巡察态势,延津县巡察机构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三本账”,抓好报账、交账、转账、查账、销账全过程,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一是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台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明确台账所列事项的办理主体为被巡察单位,其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根据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如实填写《交办事项办理结果反馈表》,报县委巡察办备案,便于组办协同、动态管理、跟踪督查。
二是建立《问题线索办理台账》,实现巡视与巡察有机结合、发现问题线索与纪律审查无缝对接、线索办理与干部工作有序衔接。在问题线索移交后,巡察办紧密督查督办和收集管理,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市委巡察办。
三是建立《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台账列出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提出整改建议,确定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限定整改时间,与整改方案一并由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压实责任,通过巡察“回头看”强化再体检、再问责,确保问题逐项销号、整改落到实处、群众真正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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