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不够认真,把关不够严格,导致惠民资金被违规领取,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严格按程序办事……”原阳县靳堂乡武装部长、包村干部李某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县纪委诫勉谈话时说道。2017年以来,该县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规范落实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制定责任清单,确保知责明责。召开规范落实“两个责任”、警示教育暨主题党课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00余份,制定《中共原阳县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原阳县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并不断细化和动态更新,推进责任内容具体化、履责过程痕迹化,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尽责。
强化担当意识,推动履责尽责。坚持重心下移、上下联动,加强对“两个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建立季度考评制度,加大监督检查频率,推动履责担责。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健全约谈提醒、任前谈话、谈话函询等机制。对考核落后的1个乡镇和2个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对52名新任科级干部和14名新当选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对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题为靶子,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坚持言出纪随、精准问责,确保问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该问不问、重责轻问的,落实“上追一级”要求严格问责,定期通报问责情况,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该县已追究主体责任26人,监督责任1人,领导干部问责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