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县纪委在县委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封丘县纪委监察委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双书一函”制度的通知》。各乡镇纪委书记或分管纪检工作的副职、委各派驻纪检组、各垂直单位纪检组长、巡察办全体人员及纪检监察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始前,全体与会人员重温了入党誓词,进行了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为了加强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责任,严格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监督,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执纪审查中的廉政风险点,严防“灯下黑”,封丘县纪委监察委创新监督方式、狠抓自身队伍建设,筑牢机关内部日常管理“防火墙”,努力建设成为一支以身作则、清白廉洁的干部队伍。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封丘县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制度》《办理案件人员承诺书制度》和《对办理案件人员实行廉政风险提醒函制度》。
一、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制度。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县纪委监察委从强化自我监督入手,以铁的纪律、严格的管理来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签署承诺书,并遵守承诺书要求,承诺内容涵盖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八项纪律,并自愿接受组织、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二、建立办理案件人员承诺书制度。按照案件分办要求,各办理案件职能科室在受理初步核实案件后,所有参与办理案件人员必须签署办理承诺书。承诺内容涵盖了办案人员与被反映人是否有任何需要回避的特殊关系,以及在案件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纪检监察干部“五个不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九项措施”》规定以及十二项执纪审查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并自愿公开接受领导和同志们的监督,从而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三、建立廉政风险提醒函制度。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进行初步核实案件的办理人员出具廉政风险提醒函,提醒办理案件科室主任及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中要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审查纪律、严守保密纪律、严守廉洁纪律、严格落实责任等,并告知室主任及办案人员纪律审查结束后,要在10日内将纪律执行情况以书面情况报于干部监督室。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封丘县纪委监察委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双书一函”制度的通知》,填写了封丘县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并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杨义红递交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