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市纪委工作要求,中共凤泉区纪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各乡镇张贴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发布了《中共凤泉区纪委关于进一步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公告》。
整治活动以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其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基层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两委”主要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为重点,集中整治在脱贫攻坚、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和征地补偿资金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和在扶贫领域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公告还明确集中整治时间,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邮箱。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了全覆盖,着力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