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正风肃纪这五年之四:利剑高悬 震慑常在  

2017-10-13 15:36 来源: 新乡市纪委监察局

“未按照标准缴纳党费,补缴党费差额。”市委巡察市农科院时发现,该单位副县级干部屈某驻村期间,未严格执行机关党员党费标准交纳党费,要求其立行立改。

2013年以来,牧野区职业教育中心存在虚报冒领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问题,市委巡察组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牧野区职业教育中心将多拨付的46万元全部退还到区财政专用账户。同时,责成学校负责人向区纪委写出书面检查,并建立了学校内部培训审核和申请补助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市委巡察封丘县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封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某违纪违法线索,遂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市纪委对其启动组织审查程序。

……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巡视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于2015年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于2017年再次修订。巡视逐步成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的工作部署,坚持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价值取向,“利剑”出鞘,震慑初显。

政治巡察是定位

“巡察中,我们发现,各级党组织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部分党组织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党组织生活,党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隐匿列支接待费等‘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仍然存在,不符合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牛建宇表示。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彰显的是政治意识不强、政治规矩弱化。

在巡察中,我市各级巡察组突出政治巡察这一定位,围绕问题“找病灶”,解决问题“开药方”,传导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

两年多来,市县巡察机构向同级党委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08条,已落实173条。被巡察党组织据此倒查现行制度中的偏差、漏洞和缺陷,倒逼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党建水平和工作水平。县级党组织普遍完善了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和反腐倡廉等基础制度,县以下基层党组织普遍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等基础制度。

压力向基层延伸

“俺村的扶贫面,干部家属能吃,老年人和贫困户不能吃,这是啥干部!”延津县委巡察组在巡察延津县城关镇时,发现群众对该镇孔潭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意见很大。

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巡察组进行深入了解。经查,春节期间城关镇民政所拨给孔潭村扶贫面粉,该村领取面粉后,王某未组织召开会议对发放对象集体研究,也没有进行公示,而是将扶贫面带头私分。巡察组认为,王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带头私分扶贫面,虽然数额较小,但是影响极坏,违背了党和政府的扶贫救助政策,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属发生在群众身边典型的“苍蝇式”腐败。城关镇纪委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卫滨区委巡察组对铁西办事处进行巡察时,了解到该办事处吕某利用职权,对辖区企业吃、拿、卡、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核实后,及时将相关情况移交卫滨区纪委。卫滨区纪委给予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对违纪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9400元予以退赔。

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巡视巡察的触角向基层进一步延伸。我市各级巡察机构在巡察过程中,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敢于亮剑,发现并解决了一批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涉农补贴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截止2017年7月底,共发现扶贫、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问题线索涉及党员干部466人,各级纪委迅速跟进、优先办理,查处了包括乡镇党委书记在内的一批党员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189人。

通过整改“看疗效”

“巡察亮剑,就是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以发现问题为突破口,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紧盯问题整改,瞄准‘靶心’,一个一个地抓整改、一项一项地抓落实,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实效,形成强烈震慑。”市委巡察办主任朱卫国说。

巡察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市县巡察机构将整改环节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多措并举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全力提高巡察整改效果。

巡察中坚持边巡边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问题,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立行立改。

巡察后公开反馈、限期整改。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公开反馈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细化梳理反馈意见,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市委巡察办建立巡察整改情况月报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开展巡察“回头看”,检验整改效果。针对被巡察部门整改情况,实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紧盯巡察整改情况,又再聚焦、再深入,推动巡察成果落地生根。

深入群众,开展走访,了解问题是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对问题突出的党组织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纪律为戒尺,衡量干部行为。对反馈的问题紧盯不放,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加大责任追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不留“暗道”、没有“后门”,督促被巡察部门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到位。

新乡市市县巡察工作自2015年6月启动以来,共巡察各级党组织596个,向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2902条,已整改2413条;巡察期间,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需立行立改问题604条,已整改562条;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2518个,已办结2228个,给予党政纪处分752人;返还、补偿群众涉农惠民资金73万元,收缴、退还违规资金381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56万元。

全面从严治党之路任重道远,巡察利剑始终高悬,震慑始终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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