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进驻 | 十四届林州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2020-11-27 08:55 来源: 林州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8个巡察组将于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25日,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红旗渠灌区管理处、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重点办、开元街道、市政协机关、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总工会、市委宣传部、桂林镇、一中等12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和安阳市委关于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围绕“三个聚焦”查找和纠治政治偏差,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党组织建设情况;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十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及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看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看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看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二、巡察的主要方式

巡察组将通过多种形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包括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专题汇报;根据需要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召开各类座谈会;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内设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或部门走访、调研、暗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员询问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提请有关单位协助;市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省委、安阳市委和我市市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三、问题反映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专门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中共林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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