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召开打击诬告陷害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
2020-12-25 19:25 来源: 清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12月25日,清丰县召开打击诬告陷害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县委副书记潘奇峰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彦军作具体安排部署,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白雪冰主持会议。

会议印发了《清丰县关于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打击诬告陷害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向诬告陷害亮剑》宣传片。

潘奇峰指出,打击诬告陷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打击诬告陷害、澄清保护干部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把打击诬告陷害专项整治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布局,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形成无缝隙、全覆盖的联合打击工作机制,真正通过严查诬告陷害,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潘奇峰强调,要聚焦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抓重点、盯关键、靶向发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要全面强化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别开来”要求,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主力军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精准甄别诬告陷害,强化以案促改惩处教育,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诬告陷害人,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以案促改,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全面增强党员干部忠诚、责任、纪法意识,坚决刹住恶意举报的歪风邪气,坚决向诬告陷害者说“不”。

李彦军强调,县委决定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打击诬告陷害专项整治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打击诬告陷害专项整治的自觉性。要严格规范程序,全面梳理筛查问题线索,精准研判界定诬告陷害行为,严格依规查处诬告陷害案件,提高打击诬告陷害专项整治的精准性。要严肃处置纠正诬告陷害行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积极稳妥地为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要定期梳理曝光典型案件,强化以案促改。要结合廉洁乡村、廉洁家庭建设,加强正向激励引导,推动打击诬告陷害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廉洁清丰。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直单位负责人,县纪委监委全体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县委巡察组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180余人参加会议。(李国涛)

责任编辑: 清丰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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