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能亮到晚上十点,孩子们晚自习放学、大人加班回家省心多了,就连散步也亮堂了。”村民的舒心满意源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有效整改。延长路灯照明时间虽是小事,却是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中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个生动缩影。
2024年3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到六塔乡西韩家村开展巡察工作,在实地走访过程中,村民反映村里路灯照明时间过短(19:00—21:00),交通出行有隐患。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当从一盏盏路灯开始,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经过与村两委进行沟通协调,巡察小组成员督促跟进,将路灯时间更改为18:30-22:00,延长了路灯照明时间,确保了村民生活、出行安全,用巡察护航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路灯照亮的是道路,更是民心,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工作既要让被巡察单位感受到巡察的‘力度’,更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巡察的‘温度’,基层巡察工作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切实以巡察整改实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