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18日,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五个巡察组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全部进驻,本轮巡察为期一个半月,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编办、市委营商环境办、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濮上园管理局等10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自7月18日开始,8月30日结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突出“三个聚焦”开展监督。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了解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开展监督。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三是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监督。重点了解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区设立联系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室)长及下属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市委巡察组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93-12388,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393-12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