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日《清风南阳-廉政周刊》总第376期农历腊月十五星期五
〓本期导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首批通报6起典型案例
●曲孝丽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强调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我省首家纪检监察实体性研究机构挂牌成立
●从“新”出发奋勇争先——市委巡察机构召开新到任处级领导干部座谈会
●市纪委常委顾理深入卧龙区调研指导纪检监察基层基础试点建设工作
●正确理解看待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工作
【国内新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首批通报6起典型案例
为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坚定不移、严之又严的强烈信号。专区开设“我要举报”窗口,链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举报平台,欢迎广大网友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举报。专区“每周通报”栏目从1月5日起,分3次集中对各地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1.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赵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2年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赵强先后收受5人所送5万美元及10箱高档酒、4部手机等,折合共计57.64万余元;2019年至2022年,多次接受某公司负责人的宴请;2021年5月,接受某公司负责人的安排,与家人去安徽省旅游,相关费用1.2万元由该公司支付。赵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赵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辽宁省纪委监委)
2.山西省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一级调研员陈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对象车辆、借机敛财等问题。2012年底至2022年1月,陈浩借逢年过节之机,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37.1万余元;2021年2月至2022年1月,违规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供个人使用;2021年2月,借操办其岳父丧事之机敛财,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29.6万元。陈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陈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山西省纪委监委)
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程宏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程宏先后收受6名私营企业主所送加油卡、购物卡、高档烟酒等礼品折合4.78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等节日期间;2014年12月,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安排,到吉林长白山旅游,旅游期间产生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程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程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安徽省纪委监委)
4.福建省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刘顶奇违规吃喝、送礼、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刘顶奇用截留溢余粮食销售款、机械使用费等款项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接待,购买海鲜干货和超市购物卡违规送礼,以节假日名义违规给员工发放津补贴。刘顶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刘顶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福建省纪委监委)
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级主任科员徐浩违规收受礼品及消费卡问题。2017年至2021年,徐浩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及消费卡,其中,2018年、2019年春节前,收受某公司给予的6张购物卡,价值6000元。徐浩还违规收受手机、螃蟹券、电子提货券等。2022年2月,徐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北京市纪委监委)
6.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胡光亮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1年10月,胡光亮在操办其女儿婚宴过程中,邀请燕窝镇部分机关干部、村社干部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上述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1万元。2022年9月,胡光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重庆市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省内新闻】
>>>>曲孝丽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强调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1月5日,省纪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主持会议并讲话。她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营造“学报告、悟思想、重实干、提质效、助发展、开新局”浓厚氛围,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严格对标对表,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聚焦“六个方面”重点内容,对照“六个带头”找差距,加强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监督,确保开出新气象、好效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落实省委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在做实监督、防范风险、激励担当作为上再加力,围绕实施“十大战略”的重大举措和今年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一体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等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来源:河南日报)
>>>>我省首家纪检监察实体性研究机构挂牌成立
12月31日,由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省社科院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纪检监察理论与学科建设研讨会”在郑州召开。会上宣布省社科院纪检监察研究所成立,并开始挂牌运行。这是我省首家纪检监察实体性研究机构,也是全国社科院系统成立的第一家纪检监察专门研究机构。
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越来越需要研究机构为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科支撑和智力服务。今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其中“纪检监察学”正式被列入一级学科。省社科院纪检监察研究所就是在此大背景下顺势应时成立的。
据省社科院纪检监察研究所所长、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秘书长万银锋介绍,早在2009年6月,省纪委就与省社科院党委联合成立了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纪检监察研究所成立后,将与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实行合署办公,共同开展纪检监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言献策。
(来源:河南日报)
【本地新闻】
>>>>从“新”出发奋勇争先——市委巡察机构召开新到任处级领导干部座谈会
1月6日,市委巡察机构召开新到任处级领导干部座谈会,正处级巡察专员刘勤等8名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畅谈了对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认识和感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郭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牢记“三个务必”,努力争先进位,在新岗位新征程中建功立业、创造佳绩。
会议指出,2022年市委巡察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质增效,成效卓著。开展巡察3轮次,分别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巡察覆盖31个党组织,全覆盖任务完成率达37.4%,发现问题980个,向市委市政府提交高质量专题意见建议9份。坚持党建引领,将11个支部整合为6个,扎实开展“五星支部”创建;组织集体学习18次、“巡察人讲巡察事”3期,学习第一议题内容44项;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活动,集中3天对市县巡察干部进行全员视频会议培训。建成“六个一”制度体系,全面修订“一流程两清单三报告”等制度文件9个,完善市县绩效考评和奖励机制。创新实践双反馈、双通报、双交办、双督查、双汇报“五双”工作机制,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建立书记交办机制,书记专题会和书面批示交办重点难点问题210个;探索巡督贯通机制,推动解决普遍性、倾向性和重点难点问题177项;完善整改督查评估等机制,“五方”联合开展督查评估2次;“五双”工作机制和巡督贯通做法分别两次受到省委巡视办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通报表扬。深化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完成对13个县市区4次督导指导全覆盖,出台与纪委、组织部等10个单位的协作办法;重新修订村(社区)巡察全套政策、制度汇编,打造村(社区)巡察“南阳模式”,分别在全省村(社区)巡察工作推进会和中巡办河南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会议要求,新到任领导干部要快速转变角色,强化责任担当,发扬高快严实作风,持续学思践悟,在新的岗位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一要拼争一流,争先进位。强化“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在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上当标杆、树典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质增效、奋勇争先,助力现代化副中心建设。二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牢记国之大者要求,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增强政治定力,鼓足“能干事”的精神动力;提高学习能力,掌握“干成事”的真才实学;提升斗争本领,强化“真干事”的谋略胆识。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立足岗位作表率,用累累硕果诠释忠诚、体现担当;持续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理念,紧跟市委步伐节奏,以全新的理念、全新的举措、全新的状态投入到全新的巡察实践中;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脚踩泥土、心系群众,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以巡践诺,为党巡察、为民服务。三要适应环境,尽快融入。适应组办融合“一条心”,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分工不分家,组办共商共议,齐心协力,共同提高巡察工作质效;服从纪巡融合“一盘棋”,遵规守矩、令行禁止,严格落实巡视巡察和纪检监察作风纪律等有关规定,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新到任处级干部纷纷表示,将尽快适应工作、融入事业,以实干实效为巡察事业增砖添瓦、贡献力量,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信任。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侯桂玉主持会议,市委巡察机构处级领导干部、巡察办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市纪委常委顾理深入卧龙区调研指导纪检监察基层基础试点建设工作
1月4日,市纪委常委顾理带队深入卧龙区武侯街道、陆营镇,调研指导纪检监察基层基础试点建设工作。
顾理一行实地查看了试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场所设置、办案设备配置、专职人员配备、相关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详细了解各功能室在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警示教育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及纪检监察协作区运行情况,并与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同志、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双基”试点工作有关情况。
顾理对卧龙区“双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在激活基层监督执纪“神经末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基层延伸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乡镇(街道)党委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做好人员物资保障,推动双基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纪(工)委要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聚焦党委中心工作任务,强化效能督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村组干部小微权力、“三重一大”、三资管理等方面,下大功夫,以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减少基层信访量为考量,做实基层监督工作。二要强化协作联动。要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充分发挥协作区设在一线、贴近一线的优势和联动监督作用,运用提级监督、交叉监督等方式,破解力量分散、能力不足、人情干扰等基层监督难题,以基层监督质效的新提升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加强队伍建设。要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基层基础工作为契机,不断探索加强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路径,强化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健全严格管理监督、正向激励促进机制,严把“进口”、疏通“出口”、以精准培训锻炼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着力打造规范履职、质效并举、亮点纷呈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政策解释】
>>>>正确理解看待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工作
一、回访工作的目的
对受处理处分人员进行回访,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对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关怀帮助,促使其端正思想认识、积极改错防错、放下思想包袱、认真履职担当,体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教育管理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二、回访工作的对象范围
回访对象包括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给予诫勉、免职等职务调整类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并在处理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干部。
回访的重点对象是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处分的人员,尤其是因事故事件、工作失职失责被问责追责的干部。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或者已受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以及处理处分影响期内辞去公职或者已经退休的,原则上不再回访。
三、回访工作的方式内容
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理处分人员通过谈心谈话、听取意见等方式,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情况,既监督回访对象改正错误、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又监督其所在地方或者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指导督促党委(党组)开展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处理处分决定及相关纪检监察建议事项。
四、回访工作的频次要求
回访原则上自处理处分决定宣布之日起一个月和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后一个月内,分别开展一次。其间,可以视情况增加回访,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受处理处分人员思想出现波动时随时跟访。
五、回访工作的结果运用
回访结果向回访对象及其所在党组织(单位)反馈,回访结果作为提醒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恢复党员权利、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处理处分期满后,根据回访不同情形,分类处置:
(一)对积极悔错改错,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予以肯定和鼓励,在廉政审核时,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提出不因该处理处分影响其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意见。
(二)对留党察看处分期满符合恢复党员权利的,提醒其所在党组织加强考察评估,依规依纪办理恢复党员权利事项。
(三)对思想包袱较多、工作消极、党性观念唤醒不够、改错表现不明显的,做好政策解释,及时教育提醒,帮助调整心态、提振精神。
(四)对经过教育仍拒不认错改错,工作作风懈怠、失职失责以及又出现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督促其所在党组织(单位)切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
(来源: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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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王星韬 马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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