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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南阳-廉政周刊》2018年12月7日
发布时间: 2018-12-09 20:06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2018年12月7日《清风南阳-廉政周刊》总第168期  农历十一月初一  星期五
  
  〓本期导读〓
  
  ●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
  
  ●什么是为官之德?
  
  ●唐河:靶向发力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社旗:学宪法 提素质 强担当
  
  ●邓州: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
  
  ●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调查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与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一致
    
  【国内要闻】
  
  >>>>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写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六周年之际
  
  一场激浊扬清的作风变革从这一天开启,一场脱胎换骨似的革命性重塑从这一天迈出坚毅步伐。2012年12月4日,注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刻下光辉印记,并随岁月的流逝愈发彰显出深远的历史意义。
  
  六年前的这一天,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而掀起了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于12月29日至30日前往阜平县考察,住的就是县招待所16平方米的房间,吃的就是农家大盆菜。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以行动作号令、以身教作榜样,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全党树立起光辉典范。
  
  2017年10月27日,党的十九大闭幕后的第三天,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又从作风建设切入,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八项规定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为全党作出表率。
  
  2018年4月,国家监委成立不久,中央纪委即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作为作风建设的监督执纪机关,六年来,从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清理规范培训中心,再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努力转作风、改作风。
  
  直面突出问题,小切口打开大格局
  
  2018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点出基层工作存在的“痕迹管理”普遍、检查考核名目繁多等问题,亮明党中央的明确态度。
  
  党的十九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
  
  今年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9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剑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和服务群众、履职尽责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4方面12类具体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截至2018年10月底,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至2018年各年度的分别占42.1%、17.1%、14.6%、11.9%、10.3%、4.0%,“四风”增量问题总体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基本刹住面上“四风”突出问题。
  
  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密织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11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10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汇总情况。数据显示,当月共查处问题5585起,处理78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72人。
  
  这已是中央纪委第62次对外公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数据。从2013年8月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月报制度起,中央纪委坚持每月定期公开发布查处数据,向社会不断释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过去一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党的十九大后,中央纪委建立并严格落实紧盯重要节点假期“四风”问题值班、督办和报告制度,由中央纪委“一竿子”插到底、直接督办,以此撬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盯紧盯住节日期间“四风”问题。
  
  与此同时,监督手段也在不断转型升级。中央纪委先后开通了“一网一端一微(纪检监察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平台)”“四风”监督举报平台,与传统的来信、来访举报一道形成“五维”立体化监督举报网。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技术,大大拓宽监督渠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形成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
  
  力度一刻不减,持续巩固“不敢”氛围
  
  11月29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这是中央纪委第一次在党内专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强烈信号。
  
  自2013年12月17日,中央纪委第一次点名道姓向社会公开曝光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起,截至2018年11月底,中央纪委共通报曝光40批23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形成强有力的警示和震慑。其中,公开曝光了2批次1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据统计,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月至10月全国因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分别为6010余人、6770余人、9240余人、8850余人,问责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问责力度不断加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今年2月,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再出发,将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紧盯“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作为深化政治巡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4808起,处理党员干部3495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428人。
  
  持续立规明矩,扎紧从严约束的制度笼子
  
  今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
  
  党中央注重顶层设计,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法规,把抓作风从严的要求落实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中。
  
  中央各部门注重重大制度的细化配套,面向全国出台完善了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普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细则及配套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制度规定为依据,严肃执纪问责,监督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同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对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进行“体检”,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制度措施加以修订完善、细化优化,使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八项规定改变中国”“中国共产党的好作风又回来了”“铁八条是新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央八项规定试出了人心向背,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
  
  作风建设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六年,是纪念,更是一个崭新的起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什么是为官之德?
  
  听习近平总书记告诉你
  
  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提到党员干部的“德”。他曾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我们党历来强调德才兼备,并强调以德为先”。到底什么是党员干部的“德”?为什么要讲德?党员干部如何立德?听习近平总书记怎么说——
  
  什么是为官之德
  
  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干部在这些方面都要过硬,最重要的是政治品德要过得硬。(2018年11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2018年3月10日在重庆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
  
  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2014年1月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
  
  党员干部为什么要立德
  
  修身立德是为政之基,从不敢、不能到不想,要靠铸牢理想信念这个共产党人的魂。(2017年1月6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
  
  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讲觉悟、有觉悟。觉悟了,觉悟高了,就能找到自己行为的准星。(2017年1月6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
  
  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是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因素。(2016年12月9日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这就是我们的用人标准为什么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为德是首要、是方向,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
  
  党员干部如何立德
  
  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这是领导干部首先要修好的“大德”。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2018年3月10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2018年3月10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
  
  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013年4月19日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唐河:靶向发力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唐河县纪委监委紧跟党委工作部署,着力加强全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以坚决的态度、强劲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坚持靶向发力,对焦精准扶贫。今年以来,共督查180余个村,下发通报10余期,通报批评6人、8个单位,诫勉谈话18人,警示约谈54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
  
  开展精准监督。成立3个联合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等方式,对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通过调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扶贫干部作风情况、贫困户帮扶及脱贫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
  
  严肃执纪问责。设立扶贫领域专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健全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持零容忍,对专项检查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并公开曝光。
  
  深化以案促改。围绕发案率较高的优亲厚友、违规办理低保、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等22起腐败案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典型案例,认真查摆本单位本行业及个人在开展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来源:唐河县纪委监委)
  
  >>>>社旗:学宪法 提素质 强担当
  
  为庆祝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积极响应省、市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号召,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贯彻实施,12月4日,社旗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全体同志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了《宪法》专题学习活动。
  
  各支部主要对《宪法》序言、国家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重点章节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习了宪法修正案中有关监察委员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深刻领会了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认识了宪法修改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带头做尊法学法用法的模范,真正担负起宪法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
  
  (来源:社旗县纪委监委)
    
  >>>>邓州: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
  
  “看到曾经并肩战斗的‘身边人’成了阶下囚,才知道廉洁自律的可贵,自由的可贵。”近日,邓州市一位市直单位党员干部在该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后深有感触地说。
  
  11月20日至27日,邓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组织6000余名乡科级干部、中层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等人员,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省级廉政教育基地花洲书院和邓州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免疫能力”。
  
  从2012年开始,该市纪委就把花洲书院作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打造,先后建设了廉政文化长廊、忧乐文化大舞台、双忠亭、三贤阁、古代廉吏碑廊等,通过古代廉吏勤政爱民、廉洁奉公的名言警句、故事佳话,让党员干部在参观学习中受到教育。
  
  在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里,摆放着近几年发生在该市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忏悔录和照片。在解说员的带领下,参加廉政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可以近距离目睹高墙内失去自由的犯人的生活状况,心灵受到震慑,进而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创新性,坚持‘深耕细作’,让警示教育活动更有实效。”邓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顾理说。
  
  (来源:邓州市纪委监委)
  
  >>>>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今年以来,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始终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通过五项举措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努力当好市直交通公路系统政治生态“护林员”。
  
  强化政治建设。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组全体同志加强政治纪律教育,自觉锤炼坚强党性,在提高政治觉悟、提升政治素养、提炼政治能力上下功夫,带头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自觉紧跟核心,坚决扞卫核心,坚守政治担当。
  
  强化政治引领。通过列席会议、调研督导、主动约谈等方式,以及开展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执纪审查、调查处置等具体工作中,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
  
  强化政治问责。坚持以问责倒逼落实,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对出现违纪问题的,不仅要查清本人的问题,还要查清背后是否存在领导不力、管理不善、监督缺位的问题,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例加大警示通报力度,起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市直交通公路系统被问责40余人,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做好廉洁意见回复,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把好干部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正确处理好监督与干事的关系,为干事创业者保驾护航。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市直交通公路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情况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提醒教育,并跟踪回访整改措施的落实,保证监督检查提出的意见得到整改。今年以来,纪检组共发现此类问题10个,下发整改建议书3份。
  
  (来源: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案例解读监察法】
  
  >>>>调查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与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一致
  
  案例:
  
  某区监察机关对该区某事业单位公职人员A某(非中共党员)涉嫌贪污犯罪行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调查,区监委认为A某涉嫌贪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出开除的政务处分决定后,决定将该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区监委制作了《起诉意见书》,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该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意见书》写明了A某基本情况、该案来源及立案、留置时间、依法查明的贪污犯罪事实和证据清单等内容。该区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对A某采取逮捕措施,对该案依法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一审对A某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A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A某入狱服刑。
  
  解读:
  
  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这一条款规定了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处置方式。
  
  将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是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处置职权。做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是贯彻执行监察法和做好法法衔接的重要环节。移送的主体是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包括接受指定管辖的监察机关;移送的对象是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监察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证据等;移送的条件是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接受移送的主体是检察机关。本案例中,区监委作为移送主体,认为对A某涉嫌贪污犯罪的事实已经调查清楚,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于是制作《起诉意见书》,依法将A某连同调查卷宗、证据一并移送区人民检察院。
  
  确保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收集、固定的证据,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是保障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法法衔接顺畅的重要前提。对于监察机关而言,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职务犯罪案件,要确保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依法取得,收集、固定的证据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做到证据法定,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被调查人身份事实查清,犯罪事实查清,犯罪情节查清。本案例中,区监察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制作《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齐备、规范,所提供的各类证据符合法定要求,并能够对证实A某的犯罪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确保了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确保了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生效判决,使A某的腐败犯罪行为得到了依法惩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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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编辑: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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