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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建立“六项机制” 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 2023-04-18 10:42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唐河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六项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反馈程序,压紧压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建立排查化解机制。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对不稳定因素及信访苗头进行摸底,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排查出的信访苗头隐患,综合分析研判,逐人逐件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包案领导和化解责任人,确保矛盾不上行、问题妥善解决。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督促全县各级信访接待窗口对通过信、访、网、电等途径接收的信访举报件逐一甄别,对业务内的信访举报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分办。承办部门在接件后次日,通过面对面、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实名举报人沟通并签订双向承诺书,快速启动调查程序,按期办结、及时反馈,每月月底将调查进度报信访室。

  

  建立督办通报机制。在信访件到期前一个月,向承办部门发出提醒函;对已超期的案件发出督办函。同时,建立信访件办理“红黄绿”预警评价机制,对未超期、群众反馈满意的信访件亮绿灯;对一个月内即将到期、群众反馈满意度低的亮黄灯;对已超期、群众反馈不满意的亮红灯。每月对信访件办理、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反馈、重要信访数据指标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各部门年度信访举报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会商审核机制。成立重要信访件会商审核小组,分管信访工作副书记为组长,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和审理室、案管室、信访室、承办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同志为成员,对疑难复杂件、重复举报件、上级要结果件等重要信访件进行集体会商审核。对会商审核中发现的调查不到位、证据不充分、处理不恰当等信访件,向承办部门提出意见,要求限期改正。今年以来先后对4起重要信访件进行会商审核,指出问题和提出意见12条,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问题已查清、处理已到位,但信访人仍不满意的业务内信访举报件,向案发单位下发信访问题移交提醒函,通报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反馈以及信访人诉求等情况,由案发单位制定稳控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化解稳控工作。

  

  建立首接首办和领导包案机制。对初信初访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部门,对因问题久拖不办、核查避重就轻、调查不清不透或处理不当等导致重复越级信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对重要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落实包案件查处、包问题解决、包群众满意的“三包”责任制,包案领导以上率下、深入基层,与信访人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情况,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下一步,唐河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完善“六项机制”,压实各方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解决信访件办结不及时、质量不高、反馈满意率低等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降低信访量,有效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冯振坤 王猛)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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