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的行为,给单位、同事和家人带来了影响。在这里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心存侥幸。”这是洛阳市涧西区住建局原副局长孙某在庭审时的忏悔。庭审现场,案发单位班子成员、风险点岗位中层干部、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到场旁听庭审,实地接受教育。
像这样用身边“活教材”念好廉政教育“紧箍咒”,在涧西区已成常态化。今年来,该区在高压惩治腐败的同时,突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
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和现场教学。充分利用查办的涉及党员干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把法庭当做警示教育“课堂”,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真切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思想“防火墙”。“通过‘零距离’感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的陈述等庭审环节的‘现场教学’,让我们对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适用等有了更深的认识。”庭审结束,在旁听席上的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血泪忏悔与深入剖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编印案例剖析材料,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堕落轨迹,思想根源,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倡廉,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案三书”发挥警示教育治本功能。用好《处分决定书》、《纪律检查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精准找出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教育、权力监督、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并深入案发单位,宣读处分决定书,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以案促改通知书,推动案发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涧西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