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觉着俺社区干部没啥权力,通过以案促改,才知道社区干部权力真不小。”近日,在西工区红山街道专项以案促改大会上,参会的某社区干部深有感触地说,“毛军荣我们都熟悉,人不赖呀,没想到会办这种事,真是搬起‘石头’砸了个人脚。”
2018年4月以来,群众6次重复信访举报红山街道蒋沟社区居委会主任毛军荣以权谋私、贪污侵占集体资金,被纳入省纪委监委重复信访举报治理范围。经核查,时任红山街道蒋沧桑社区居委会主任毛军荣主持召开居委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购买一块景观石安置在小区大门入口处。毛军荣一行4人到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石材市场选购景观石后,毛军荣向中间人垫付3万元,索取了金额为165000元的发票并据此报销,套取侵占集体资金13.5万元。在西工区纪委监委案件调查期间,毛军荣将涉案款13.5万元主动上缴,并辞去蒋沟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西工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决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全省《以案促改重复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警示篇”》印发后,西工区纪委监委立即组织辖区9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专项以案促改,特别是收录其中的“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脚”的违法当事人毛军荣所在的红山街道办事处,在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大会上,不仅要求当事人所在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红山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也分别进行表态发言,表示要以案为戒,进一步强化对村(社区)组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每名党员,坚决防止同类案件在本单位的再次发生。(西工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