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构成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是: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委作为国家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依据《宪法》、《国家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二、部门决算构成单位:纳入洛阳市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洛阳市纪委本级,洛阳市政府企业投诉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一、关于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3214.67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 3210.55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4.12万元;
2017年支出总计320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1.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52万元。结转和结余16.53万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洛阳市纪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5.42万元(含委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1.15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是:更加规范公务执勤车用车行为,节能降耗,减少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决算:17.08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督导办案、检查工作,调研及相关省、市同行考察学习,接待54批次、812人次。较上年支出减少0.92万元,降低5.1%,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洛阳市“公务灶”实施细则》等制度,对公务接待进行了严格控制压缩。
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58万元,比2016年增加36.78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从市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转隶57人,增加部分办公场所,相应费用支出较大。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度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79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28万元、工程支出165万元,服务支出22.79万元。
五、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委共对17个涉及金额645.93万元项目支出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以上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绩效目标执行到位,群众认可度较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