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石井镇在矿山生态修复中工作不力的典型问题
2020-11-03 16:28 来源: 新安县纪委监委

位于石井镇安里村的矿坑修复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向小浪底库区倾倒弃渣行为,被小浪底库区管委会在巡查中发现并通报至我县。县河长办要求石井镇9月16日前完成库区弃渣清理任务,但石井镇未高度重视,经河长办两次现场督办并安排专人进驻现场督促整改后,于9月21日下午完成弃渣清理任务。石井镇在黄河小浪底库区废渣问题清理整改中,未按时完成任务,存在履责不力情况。

责令石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高亚涛向县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石井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先锋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问题的产生,反映出石井镇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工作不尽责,监管不到位,影响了全县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生态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不细、工作敷衍塞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明纪律确保生态环保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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