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在2022|让担当作为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2023-01-16 10:48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2年,洛阳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查诬告陷害,主动开展澄清正名,探索实施考验性问责,旗帜鲜明向不担当不作为“亮剑”,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通过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的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积极容错纠错,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感谢组织的鼓励,这份荣誉既是对我的关爱,也是对担当干事者的鼓励,让我有了更大的决心和干劲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近日,当得知自己被河南省林业局表彰时,洛宁县全宝山林场三官庙分场负责人马伟涛由衷地感慨道。

一年前,马伟涛曾被查出未履行相关手续,用从河道清理出来的淤积砂石为村民铺路,该县纪委监委在查明马伟涛不存在谋取私利问题后,及时对他容错免责,由此进一步激发了他干事创业的热情。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洛阳市纪委监委相继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若干措施》等制度措施,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等方面16种具体情形,主动启动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同步纠正错误行为,准确把握问责从轻、减轻、从重、加重标准,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营造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实施考验性问责,促党员干部主动作为

“彭书记,最近你们社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希望你放下包袱,继续加油干。”不久前,洛阳市洛龙区安乐街道纪工委书记桑茜来到安东社区,宣布对社区书记彭某免予问责,勉励他积极担当作为。

“问责惩处只是手段,激励党员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才是目的。”洛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市纪委监委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基础上,探索建立考验性问责机制。对考验期内能够严格落实考验期要求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处理建议,经同级党委同意后,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对在考验期内工作仍然不积极、不主动,考验期满相应工作任务仍未完成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依规依纪提出问责处理意见;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严重迟滞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从重或加重问责。

以“零容忍”态度,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当时有点想不通,事后想想在岗不履职,确实是不应该。感谢组织的教育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面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汝阳县水利局干部辛某某真诚地说。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对失职失责干部进行严肃执纪问责,就是要彰显洛阳市委、市纪委监委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以严管厚爱推动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洛阳市委印发《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实施方案(试行)》,重点围绕6大类整治内容重拳出击,强力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整治,持续激励保护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着力营造担当作为政治生态;洛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常态化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办法(试行)》,紧盯有要求不落实、有职责不履行、有规矩不遵守、有风险不防范、有诉求不回应、有标准不严格等“六有六不”问题,以“守旧式”“躺平式”“甩手式”等九种类型党员干部为整治重点,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自觉在“严”的氛围下担当作为、改革创新。2022年,全市共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34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75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

下一步,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立足洛阳工作实际,树牢鲜明的用人导向、科学的激励导向、正确的执纪导向,推动党员干部能力作风提升、敢担当善作为,持续释放干事创业巨大潜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黄先锋 郝青霄)


责任编辑: 闫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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