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情况。
通报指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协调公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组成165个监督检查组,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多发、易发问题,编严织密监督检查网络,开展高频次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组成9个督导组打破时间、程序等固有模式,对全市“双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巡回督查和暗访抽查。
“双节”期间,全市共检查商场酒店、娱乐场所、景区景点、机关单位等重点场所4000余处,检查车辆3800余台,核实发票1000余张,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57个,经核实查处问题11个,处理15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其中严肃查处了偃师市工信委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侯宏欣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汝阳县王坪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刘建红违规操办女儿生日宴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王坪乡党委委员黄磊进行约谈。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强有力震慑,营造了“不敢”“知止”氛围。
通报要求,要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保持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的高压态势,将各项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洛阳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