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河长制落实情况怎么样?对群众宣传教育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4月15日,西工区纪委监委围绕区委“一河两渠”整治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时,向该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罗新生发出一连串的问话。面对对方支支吾吾的回答,调研组同志拿起2019年7月份下发的《关于中州渠相关问题建议》的红头文件,语重心长地说:“我们问的问题都是建议书中的内容,这些都是应该常抓常改的事项啊。”
该区在探索监察建议书作用发挥工作中,采取跟踪督办、定期督查、集中“回头看”等方式,持续强化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权威性,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一收了之”。
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关联式提醒。结合全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有针对性的监察建议。如发现某扶贫项目的问题,同时向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分别提出“将涉案公司纳入项目招标黑名单”“强化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管理教育”等6个建议,既点对点指出存在问题,又组织开展集中性的廉政教育,做到“对症下药”。
围绕问题整改推行限期答复制度。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明确的六种情形,分别不同情况明确整改事项、整改内容及整改时限,并由制作监察建议书的科室跟踪督办,对于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反弹现象的,及时提出意见,避免建议书沦为“一纸空文”。
围绕建议成效开展专题“回头看”。结合2019年印发的12份监察建议书,开展集中“回头看”,对于发现的执行不到位、进展不平衡等现象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并通过集中研判出台具体化、管长远的工作机制,真正让“小建议”发挥“大作用”,确保监察建议“落地有声”。(西工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