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制作‘小微’权力运行清单和流程图后,群众都知道村务工作是怎么进行的,干群之间的误会少了,关系立马就拉近了。”12月22日,谈起“微权力”专项治理带来的变化,洛宁县上戈镇党委书记田卫杰颇有感触。
今年来,为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洛宁县纪委监委紧盯基层治理,把村级小微权力腐败作为整改重点,以推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为抓手,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组,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蚊蝇”腐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强化制度约束,夯实基层“战斗堡垒”。
该县纪委监委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和驻村干部“第一监督员”职责,督促乡镇梳理10类32项村级组织权力清单,绘制权力流程图,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执法、管理、审批等权力,以及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三资”管理等村务服务管理权力,全部纳入基层“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范围,明确了村干部的岗位职责,厘清了权力边界,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微权力”关进“密笼子”,拉近了干群关系,增进了干群感情,有效促进了基层村治稳定和谐。
同时,为切实提升整治成效,该县纪委监委实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日登记”“周回访”“月公开”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实行“一案双究”,将权力运行的所有环节纳入有效监督体系;对在推进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过程中走过场、执行不力、工作敷衍应付以及不按基层“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办理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持续保持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筑牢基层“微腐败”坚实防线。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因权力运行不规范产生的腐败问题96件,组织处理25人。(洛宁县纪委监委 邱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