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奠先祖是中国的传统民俗。在清明“小长假”即将到来之际,为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严把领导干部廉洁过节关,河南省嵩县纪委监察委采取“五个一”措施,引导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清静、健康、廉洁、文明的节日。
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利用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在全县掀起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活动热潮。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了解。
开展一次节前廉政教育。组织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及中、小学学生,到烈士陵园进行勤廉宣誓和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的勤廉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
下发一个文件。县纪委下发文件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清明期间公车管理,严禁动用公务车辆扫墓;严肃节日期间廉洁纪律等。倡导广大党员干部文明节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发送一组廉政短信。通过嵩县手机报、移动短信、“清风嵩县”微信平台等形式,发送“文明祭扫、维护形象、平安清明”等廉政短信,进行温馨提示,及时提醒,防微杜渐,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活动。清明节期间,县纪委监察委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在饭店、宾馆、娱乐场所及县内景区予以检查,并对党政机关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将按有关规定坚决、从严、顶格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嵩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