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厘清权力依据“晒权责”。按照一项权力一张公开清单,将每项权力的行权依据、行权过程、行权结果进行公开。“行权依据”重点将《党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权力来源的党纪法律依据予以公开,便于群众监督纪委行权是否有据。“行权过程”重点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关键节点,绘制权力风险防控图,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行权主体和监督主体予以公开,便于群众监督纪委是否按公开流程行权。“行权结果”重点围绕外部职责权力和“三重一大”内部管理权力,对具体执行结果予以公开,便于群众监督纪委行权结果是否真实。
二是加强内控机制“紧制度”。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健全自我监督“内控机制”,出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从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监督规则、监督程序、监督纪律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报告违规干预执纪审查工作登记备案制度(试行)》,对违规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说情”、“打招呼”、“打听案情”等八种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备案。对涉嫌违规违纪的行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制定《执纪审查工作回避制度(试行)》,规定执纪审查工作人员在执纪审查中与被审查对象有特殊关系的自行申请或组织强制回避。
三是激发干部动力“硬考核”。健全完善《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对综合考评先进的进行表彰,对总分排名靠后的乡(办事处)纪(工)委、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组由区纪委书记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完善《执纪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全年无办信办案的基层纪(工)委、派驻纪检组,除进行约谈外,主要负责人在区纪委常委会上说明情况,完善《区纪委机关干部量化考核办法》,建立半年点评、年底考核机制,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营造“追赶超越、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