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2017年12月28日—2018年3月5日)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偃师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核实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84个,给予党政纪处理19人,组织处理62人,辞退公益性岗位3人。为督促问题发生单位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特采取一下措施:
一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该市对违纪人员全部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相继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全市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侯宏欣春节期间违规收受节礼问题的通报》,警示警醒全市党员干部。
二是下发提示,督促履责。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问题线索和处理情况逐一进行了梳理,向19个问题发生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函》,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问题发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是开展约谈,夯实责任。问题发生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机关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问题发生部门主管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别进行了约谈,督促履行“一岗双责”;19个单位围绕违纪案件开展了以案促改,剖析成因、找出问题、堵塞漏洞、强化防范。
四是持续检查,保持高压。该市建立常规检查组,继续对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作用,增强检查针对性和覆盖面;督促职能部门履责监督,对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情况进行了再监督再检查。通过全方位的持续检查,保持了高压态势,推动了全市党员干部作风不断好转。(偃师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