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纪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制度不健全、宣传不重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措施,有效遏制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贪污腐败问题。
健全制度,促“三资”管理有序开展。各镇办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对村级支出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凡村级支出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重视宣传,强“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各镇办通过召开村级两委班子大会,明确村级负责人的责任,树牢“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三资”管理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三资”管理工作的认识。
加强指导,保“三资”管理工作落实。各镇办定期对各村会计人员进行“三资”管理工作培训,学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及相关业务知识,让广大村干部掌握农村财政支农政策、村级“三资”管理相关法规等,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区纪检监委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坐收坐支、贪污侵占、处置不当、分配不公等典型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洛龙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