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村里各项事务都公开了,我感觉这个村支书挨骂少了,当的舒坦多了,一项项花销、名单都张贴在公示栏里,群众眼里都看得到,也知道我是在为他们办实事,看我的眼神从怀疑变成信任和支持,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咱们当这个村支书是为了啥,不是为了工资,也不是为了那一点小小的权力,就是想带领乡亲们过上好日子,在乡里乡外落个好名声啊!”一次下乡调研中,新店镇新店村的村支书老闫向我感叹道。
看我点点头,他继续说道:“以前村里事务不公开,谁吃低保、发放救济款给谁,都是村两委成员坐一块儿一商量,拍大腿都决定了,今年让这个村干部家的亲戚占个便宜了,明年得让另一家也占一占,结果还总是两头都不落好,村里群众觉得我拿了多大好处,见我了还总想骂我两句,这村支书当的别提多窝火了。以前区里推行‘阳光三权’的时候,我还很抵触,觉得麻烦,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麻烦”却让我的工作更加轻松顺利了,但我有点想不通,为啥看似变得更加复杂的工作程序,会让我们推行各项工作反而更加省时省心了呢?”
老闫的提问一时让我不知该如何解释,我知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做法,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而且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基层腐败。但是这种工作法看似比之前的工作模式多了很多程序和步骤,但为啥反而让工作开展更加顺利快捷了呢?
我又想起当初区里推行村(居)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时,老闫牢骚一大堆,一百个不乐意,觉得自己的权力受约束了,作为一把手没有“说话算话”的特权了,做个啥决定还得接受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审议决议。结果硬着头皮推行下来,竟然是另一种意料之外的良好局面:村民牢骚少了,笑脸多了,各项工作更加顺利顺心了。老闫尝到了甜头,主动作为,还把新店村建成了全区的示范村。
想到这,我豁然开朗,之所以工作反而顺利快捷,是因为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啊,当他们开始信任和理解村里的干部时,就自然地当起了各项工作的实践者和推行者,这时,一项惠民工作不是只有村两委成员在参与,而是全村人。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老闫,老闫拍了下脑袋,高兴地说:“对啊,确实是这个原因,之前的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来的人总是没几个,群众觉得猫腻太多,也没话语权,参与积极性不高。现在就不一样了,一说开会,大家都很积极,上次有一户村民不配合村里的中心工作,一个老党员当即在会上向大家拍着胸脯说是他家亲戚,由他来做思想工作,保证完成。”
这次下乡调研,我感慨良多,是啊,将?权力晒在阳光之下,就意味着公平公正,意味着接受监督,群众看得清楚,自然放心、支持;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将决定权交到了群众手中,激发了他们管理村里事务的热情,态度积极主动,工作当然更加顺利了。(郾城区纪委 乔聪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