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7月4日至8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中共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8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共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对存在问题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8月31日上午,迅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统一思想认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任务。9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主动认领反馈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进一步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扛起主体责任。区人社局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召开一次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对重点工作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领导、检查、督促分管股室(单位)具体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三)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9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研究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分明、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确保最终形成的《整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即知即改、真改实改,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一批治根本、管长远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查督办,落实整改成效。区人社局坚持注重整改质量,每周对各责任股室整改情况进行提醒和督导,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逐项进行验收,强调坚持并转化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的任务跟踪问效,形成督查动态管理的工作常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践行新思想不深入,民本意识不强方面。
1.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常态化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各项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不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推进工作扎实有效落实。二是组织全体社保工作经办人员,对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并进行知识测试2次,真正把使命职责与工作摆进去,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三是利用党支部会议和每周二、五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省、市、区各级社保领域会议精神进行学习,通过集中学、自主学和联系实际学等方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四是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契机,召开知识讲座2次、组织演讲比赛1次、开展座谈交流3次、举办运动会1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治思想学习。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9月16日,召开召陵区社保基金巡察整改、安全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通报近年来本市及本省其他地市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运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干部,印发《召陵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开展为期30天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切实筑牢全体干部思想防线。二是紧盯业务审核、基金财务、待遇核发、系统设置等重点环节,为15名工作人员按照业务权限分配系统操作权限,落实不相容权限制约要求,确保不相容岗位人员之间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三是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和失业工伤保险中心排查重点岗位权力职责,查找在权力运行、规章制度和思想道德方面可能存在的13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堵塞风险漏洞,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四是按照高风险岗位轮岗制度,对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财务和出纳进行岗位调整,堵塞岗位风险漏洞。五是为11名社保业务经办人员申请启用“电子社保卡扫码”方式登录省社保信息系统,避免出现借用、盗用他人账号登录办理业务系统情况,增强业务系统登录安全,提升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能力。
3.宗旨观念不牢。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9月16日,组织社保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专题教育,通过交流讨论,切实提高社保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在社保服务窗口明显位置摆放居民养老保险和失业工伤保险政策资料和办事指南,11名工作人员已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被市文明办授予“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三是开展“人社干部全员走流程”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亲自办”、“跟随办”、“监督办”等形式,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窗口,查摆政策落实和经办管理服务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梳理汇总社保问题14条,要求责任股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积极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流程和作风全方位变革,不断提升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社保基金管理质量不高,社会保障安全网织的不密,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4.主动作为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入村入户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政策宣传力度,分镇(街道)组建工作微信群,及时在微信群内统计各村(社区)上报的享受待遇人员生存状态信息。二是与民政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每月对火化名单进行数据核查比对,通过村级协办员核实后,对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及时停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源头上堵塞死亡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风险漏洞。三是修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制度,常态化开展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根据稽核掌握的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建立追缴台账,明确追缴责任人,限期追缴到位,自巡察整改以来已向83名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员追回养老基金7.25万元。四是通过在“召陵人社”微信公众号曝光典型案例,在企业、村(社区)张贴海报370余张等方式,积极宣传欺诈冒领社保基金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强化群众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
5.管理缺失。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印发《漯河市召陵区劳动保障协办员管理制度(暂行)》,明确工作职责,各人社所每周召开村级协办员工作会议,加强对村级协办员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提升工作质量。二是分批次对全区185个行政村(社区)协办员进行培训,培养一批贴近群众,懂政策的社保宣传员,进村入户宣传社保政策,力争达到家喻户晓。三是将村级协办员履职情况纳入各人社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现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村级协办员,问责后及时进行更换。
6.风险隐患大。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在养老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大的问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从2019年以来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多次下发跨省、跨市重复参保疑点数据可以看出,参保登记工作中存在严重不足,要求村级协办员在受理参保手续时,及时将政策宣传到位,严把参保源头关。二是要求村级协办员及时在微信群内上报享受待遇人员生存状态信息,积极与民政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每月对火化名单进行数据核查比对,通过村级协办员核实后,对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及时停发待遇,从源头上堵塞死亡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漏洞。三是每年两次通过手机“看看社保”APP,对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对人员生存状态进行认证,对未及时认证待遇人员及时停发相关待遇。四是通过发放各险种办事指南3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370余张,印发《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及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正确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意识。
7.工伤认定不严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按要求对网上的工伤认定申请及时处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对材料齐全的及时进行受理,对材料不全的及时进行告知并做好跟踪服务。二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没有条款规定要求企业对工伤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区人社局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将工伤认定流程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三是区人社局对李某某交通事故工伤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公安、医院等部门出具的关键性证据,对其同事作出的证人证言仅作参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确认李某某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决定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况。四是严格落实《工伤认定联席会议制度》,对工伤认定疑难案件进行研判,形成联席会议意见,依法依规出具认定结果。
8.疑似骗取工伤保险。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对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2年1月份和3月份提供的盖章纸质版新参保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对7名发生工伤人员参保前后伤病情况进行走访调查,确认用人单位参保工伤保险缴费正常,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先伤后保”情况。二是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提供相关工伤认定资料,利用公安经侦技术手段,对工伤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暂未发现单位公职人员和人力资源公司存在内外勾结、骗取社保基金情况。三是对全区多次发生工伤的人力资源公司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当日参保当日或次日发生工伤的疑点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中“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规定执行。
9.审批环节存在漏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对照区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三定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工资福利股为失地老人生活补助审批股室,制定印发《召陵区失地老年人生活补助审批流程》,拟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二是指派专人负责,对照2022年9月底召陵区失地老年人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整理2010年至2015年2317名领取失地老年人生活补助人员区级档案,积极督促各镇(街道)人社所对2016年至2022年3253名新增领取失地老年人生活补助金人员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三是严格履行人社部门审批规定,对2022年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上报的528名新增失地老年人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应发尽发、不漏一人,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有效。
10.存在补助资金发放乱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调查工作小组,对照全区享受失地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人员名单,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全区5570名享受政策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存在镇村干部优亲厚友、违规办理失地老人补助、耕地超过认定标准2倍以上的享受政策等情况。二是对排查中发现1人因死亡已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情况,依法对违规领取的失地老年人生活补助金800元进行追缴,并对该村协办员存在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如再次发生,予以清退。三是对全区2022年新增享受待遇人员未能及时领取待遇情况进行调查,对经办人员存在“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进行组织处理。
11.“项目为王,企业至上”服务意识不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对失业工伤保险中心进行全局通报批评,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全体社保工作人员,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各级会议精神的学习,强化“项目为王,企业至上”的服务意识。二是组成由9名科级干部带队的14个政策宣讲团,开展“人社服务进企业”活动,认真了解企业经营现状,积极介绍惠企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三是加强与全区各参保企业联系,邀请316家企业负责人加入“人社助企纾困微信群”,及时在微信群内发布最新的惠企政策,并结合各企业情况提供最优方案。10月底,全区211家企业通过“免申即享”最新政策,及时享受稳岗补贴175.80万元,真正达到助企纾困效果。
(三)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沟通协调不畅,履职尽责有差距方面。
12.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和失业工伤保险中心未执行优惠利率问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指派专人对各险种2013年以来基金账户执行利率情况进行检查,明确未执行优惠利率时间段。二是要求合作银行核算基金账户未执行优惠利率期间利息差额,函告合作银行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息差,9月底合作银行已将92108.88元息差补齐到位。三是社保出纳人员每月与合作银行进行对账,会计人员每月检查对账结果,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13.业务培训不经常。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全体社保经办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梳理业务培训需求,收集培训需求13条。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亲自办”、“跟随办”、“监督办”等多种形式,查摆人社高频事项经办流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汇总社保问题14条。三是根据收集汇总的培训需求和问题,制定社保业务技能提升培训计划,10月25日邀请上级人社部门业务骨干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各险种经办人员的业务技能综合能力。
14.“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氛围不浓。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开展“人社服务进企业”活动,为企业群众解读参保、缴费、待遇申领等政策,正面引导企业依法参保。二是充分利用国庆假期大量外出人员返乡之际,在各镇(街道)集市悬挂条幅5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三是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联合制定《漯河市召陵区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实施方案》,定期通报各险种保费征缴情况,协助税务部门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15.扩面效果不明显。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和失业工伤保险中心2021年社保扩面工作滞后问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同时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民参保计划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做到早部署、多创新,提高参保扩面效果。二是主动邀请网约车、外卖、物流等平台及企业50余家,召开惠企政策宣讲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现场解答企业问题,提供创业贷款服务,助企纾困,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三是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在天桥街道漓江路社区通过抖音直播平台,对社保政策进行宣讲直播,提高政策知晓率。止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2年年度参保人数分别为17.51万人、1.7万人和1.85万人,已分别完成市定目标的100%、106%和109%。
16.政策把握不准,业务不熟练。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经调查,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能有效证明员工死亡属于工伤,区人社局召开工伤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征求意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条款规定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合法合规。二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根据漯河市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区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从事工伤认定工作人员应以《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为依据,依法开展认定工作。
17.内控机制不健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基金支付、财务结算管理及内控稽核等5项相关制度,规范业务、财务、稽核运行流程,确保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基金财务、稽核监督各经办环节职责明确,保障社保经办工作在阳光下运作。二是10月22日,组织科级干部、全体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和社保基金监督人员开展社保基金专题组织生活会。局主要领导带头发言,虚心接受其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参会人员依次发言,直面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共同经受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的洗礼和锻炼,达到统一思想、提升境界、团结鼓劲、凝心聚力的效果。三是9月16日,召开召陵区社保基金巡察整改、安全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通报近年来本地及本省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运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干部,并开展为期30天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切实筑牢全体干部思想防线。
18.巡察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经调查,5个村(社区)虽在巡察开始阶段已张贴巡察公告,但后期存在对巡察公告维护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对5名村级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工作。二是各镇(街道)人社所召开村级协办员工作会议,加强对村级协办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提高村级协办员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19.职能发挥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向大数据局提交《漯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申请表》,申请共享公安部门人口库数据。与民政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每月对火化名单进行数据核查比对,通过村级协办员进行核实,对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及时停发相关待遇,从源头堵塞漏洞。二是与召陵公安分局联合印发《漯河市召陵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社保领域存在的欺诈骗保情况进行有效防范,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三是定期开展社保基金检查,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20.责任心不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2021年申请区级配套资金不及时的问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要求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前谋划、积极落实。二是与区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对照区级配套资金申请要求,按照社保区级配套资金申请流程,及时向区财政部门提交2022年度844.8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申请,确保社保基金足额发放。三是严格落实社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止目前,各险种2022年新增参保人员3304人。四是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活动,为1.6万余人次解读参保、缴费、待遇申请等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及职工依法参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下一步区人社局党组将持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巡察整改问题落实,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全区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区人社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确保社保管理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班子主体责任。区人社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具体要求、区委工作安排的有力抓手,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
(三)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区人社局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缺陷,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入、全面查找存在问题。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运用和转化,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提升社保经办质量。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防范和化解社保经办风险,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用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召陵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召陵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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