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整改”|中共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召陵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2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1日至4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把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全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34项,已完成整改34项。

(一)思想认识重视整改。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巡察问题整改的责任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从思想根源上出发,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在6次周例会上,都以重点工作任务的形式向各股室(中心)交办,要求各分管领导、各股室(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组织层面细化整改。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于7月2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毅同志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整改工作中分管股室(中心)的主要责任、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每个巡察反馈问题均指定到人,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整改不力的情况发生,对问题清单式逐一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全员参与落实整改。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提出的3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局党组在《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09条,涉及到具体的6个股室(中心),与全体党员干部密切相关。局党组先后5次听取各股室(中心)整改情况,集中整改阶段,6次在周例会上安排部署,形成并下发《重点工作台账》。通过全员参与普受教育,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反馈问题分解落实,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从而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不断进取的精神投身到现代化召陵建设中。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滚石上山的韧劲,集中开展了三个月的整改,切实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而未能解决的难题。移风易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儿童之家运营管理等问题整改成效明显。《中国社区报》以《感受移风易俗新风尚》为题,全文刊发了召陵区移风易俗先进典型经验,漯河日报也多次对召陵区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2023年6月21日,漯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现场会暨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分管副区长在大会上作先进典型发言。儿童之家运营管理方面,2023年7月中旬,召陵区老窝镇寇营村儿童主任何素丽代表河南省在全国首届儿童主任培训班作典型交流发言。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6月20日印发了重新调整后的《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台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坚持专题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分组讨论与集中交流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局党组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集中整改阶段,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3次,党组成员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15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重要文章6篇。二是2023年6月20日印发了重新调整后的《2023年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计划》,增加习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内容,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科级干部领学辅导内容着重加强,真正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用相长的目的。集中整改阶段,共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1次,党员干部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33篇。三是集中整改阶段,调阅科级干部学习记录、笔记2次,组织研讨交流座谈7次。科级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积极参加学习,同时抓好分管股室的学习教育。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6月12日印发了修订完善后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从传达研究、贯彻落实、交流研讨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在规范执行上下功夫。截止8月底,召开党组会议12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成员结合议题,深入开展研讨交流,确保学习内容与民政工作实际有机结合。二是每次党组会议,提前确定“第一议题”,集中整改阶段,执行“第一议题”制度3次,及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6篇,党组成员均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谈研究心得,撰写心得体会15篇,明确落地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3. 关于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保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问题整改。对机关各股室(中心)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股室(中心)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对2020年以来的87件涉密文件重新进行整理,全部向机要保密员进行移交,由保密员登记后归档保存。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保密文件收发、传阅、归档、保存,杜绝出现涉密文件外泄事件。三是完善制度。印发《召陵区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从文件收取、传阅、归档、保存等各个程序上加以完善。四是提高认识。组织各股室(中心)开展保密工作教育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保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全员保密意识。

4.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8月11日印发《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及办公室具体工作任务,将意识形态与党建、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确保各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真抓起来。二是明确重点任务。2023年8月14日制定并印发《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6条。三是及时安排部署。截止8月底,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排查梳理意识形态风险点5条,向区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2次。四是强化梳理排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重要内容,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及努力方向,注重与民政业务有机结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分别就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剖析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5条,制定了12条整改措施并严格整改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要求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讨。2023年6月12日印发了《召陵区民政局公文处理制度》,重点修订完善了公文起草、签批、印发等工作流程并严格落实,杜绝出现与自身业务不相关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截止8月底,党组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5条, 针对具体问题整改提出指导性意见。三是加强办公室“办文”业务素养,规范公文运转流程,梳理完善并落实文件运转审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及流程。四是对2020年以来意识形态各类报告、通报等材料进行重新排查,梳理出与自身业务不相关内容材料7篇,已全部修改完毕。

6. 关于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提前确定主题、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理论学习交流研讨,截止8月底,已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研讨交流3次,撰写心得体会15篇。二是严格执行《召陵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执行中心组学习“3+3”模式,并按照“八有”标准规范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截止8月底,已调阅学习笔记2次,下发通报2次,对学习记录不完整、内容不一致的2人提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三是截止8月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灵活运用研讨交流、辅导领学、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原文原著16篇。

7. 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得不实,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普遍存在标准不高、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迅速整改。7月28日,召开了各镇(街道)分管副职和民政所长(主任)共同参加的巡察问题反馈会,要求各镇(街道)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落实问题整改。对于东城街道庙李日间照料中心、翟庄街道梨园周日间照料中心、天桥街道铁工房日间照料中心大门紧闭,没有运营迹象问题和老窝镇朱王庄村幸福院当做杂物间使用、卫生状况堪忧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建设位置不合理的,限期一个月完成重新选址。截止8月底,已完成整改4处。二是全面督导检查。抽调12人组成三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小组,按照《漯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漯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2 年)》的通知》对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十有标准、考核细则”,对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84人次,发现问题26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4次,第一时间将督导检查问题反馈给乡镇(街道),并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4次,已完成整改4处。三是按照《<漯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全额补助;考核结果良好的,按照最高标准的80%补助;考核结果一般的,按照最高标准的60%补助;考核结果较差的,不予补助。四是8月8日区政府副区长田志伟主持召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上各镇(街道)汇报问题整改情况,田区长逐一点评,并对下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出安排。

8. 关于农村幸福院位置设置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实地查看。7月、8月抽调12人组成三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小组,实地到万金镇、老窝镇督导检查农村幸福院运营情况。共检查出房间占用、位置不合理等问题11个,向万金镇、老窝镇下发整改通知2次,要求两镇限期整改到位。截止8月底,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选址搬迁的21个。二是强化督导。8月2日,组织各镇分管副职、民政所长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巡察中发现幸福院位置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会上要求各镇举一反三,除巡察发现问题外,对位置不合理的农村幸福院全部进行重新选址、搬迁。按照《关于规范城镇社区(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漯民文〔2021〕194号)文件要求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共下发督办通知2次,涉及问题7条,已完成整改4条。

9. 关于安全责任意识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安全意识。7月2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毅在佑福养老院召开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题推进会。今年3月7日和6月29日在区民政局4楼会议室组织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会。并聘请消防大队专业人员对我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消防培训并开展灭火实操、逃生演练等,提升全员消防技能。要求养老机构培训完后,在本机构内对工作人员及入住老人组织一次模拟演练。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印发《关于对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科级干部分包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分包职责、责任。按照“四不两直”工作法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火、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技能、安全知识、违禁物品等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自6月10日—8月24日对全区9家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共下发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通报4次,发现问题18条,整改问题18条。三是聚焦问题整改。针对万金镇敬老院、青年镇敬老院、翟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消防备案问题,已下发消防备案通知,督促万金镇政府、青年镇政府、翟庄街道办事处及时与住建部门对接,根据备案要求、备案政策等,限30个工作日内进行消防备案。

10. 关于儿童之家运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服务功能需进一步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管理机制。辖区内72家儿童之家已全部配备儿童主任,7个镇(街道)14名社工担任儿童督导员,制定了《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出台《儿童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儿童主任和社工操作职责》,每个儿童之家每月至少开展3场儿童活动。根据每个儿童之家的实际情况,指导第三方运营机构分两次为儿童之家补充活动用品、学习用品、体育器材等物资,每个儿童之家补充物资金额为410元,72家合计29520元,保证儿童之家的正常运行。二是定期巡查督导。各镇社工站对辖区儿童之家定期巡查,截止8月底,共开展巡查16次。每周通过儿童之家线上系统审核儿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活动开展场次。截至8月底,系统共登记儿童之家开展活动2422场,平均每家33.63场,集中整改期间开展了822场活动。三是加强考核指导。严格按照儿童之家运行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指导。2023年以来通过第三方运营机构依托儿童之家对儿童主任进行活动指导并开展培训累计16次,参加培训235人次,每月至少对儿童主任培训一场,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第一、二季度考核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三级标准”完成情况对活动开展较好、任务完成情况积极的,以奖代补形式对儿童主任发放补贴,每年集中对运营较好的儿童之家和儿童主任进行一次表彰。2023年7月中旬,召陵区老窝镇寇营村儿童主任何素丽代表河南省在全国首届儿童主任培训班作典型交流发言。

11. 关于特殊困难群体动态管理方面仍有短板,待遇终止还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调查处理。因新冠疫情,朱某某、程某某在外地火化,镇办未能及时收到死亡信息,我们通过市核对中心也未核对出死亡信息,5月底发现死亡后,于6月1日取消并追回朱某某4、5月份低保金526元于2022年5月25日上缴国库;程某某独自1人,联系不到其家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死亡之日3个月内办理完成低保增发、减发、停发等相关手续,在政策范围内,未追缴4、5月份两个月的低保金。二是强化部门及股室信息联动。多手段畅通部门对接渠道,出台《召陵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信息联动工作机制》,重点与医保、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加强横向信息比对,同时股室之间加强业务数据共享,以核对平台为基础,丰富核查信息种类,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3年以来,共开展18批次信息核对,核查33792人次,检出疑点问题364人次,在低保、特困全面复核认定中检出享受低保人员购买商品房信息11人次,交纳社保等信息90人次,大病医疗报销71人次。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加强现有困难群体抽检。3月份在全区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每个季度组织人员入村入户实地走访,新增低保人员抽检率远远高于上级规定的30%。7月份我局印发《全面开展社会兜底保障对象排查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运用“2+2+N”工作法,入村入户排查民政对象513户1337人。经过摸排,低保新增315人,取消351人;特困供养新增44人,退出96人,强化动态管理。四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排查机制。通过与医保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联动,积极排查大病等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群众,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监测范围,截止8月底新录入低收入人口437人。

12. 关于特殊困难群体待遇审批程序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专人入户调查。为查清反馈问题产生原因,社会救助股组织人员到老窝镇朱王庄村李某某、双杨村孙某某家中开展入户调查。李某某,2017年在外务工时摔伤双腿,双腿骨折,并伴有强直性脊柱炎,无劳动能力,母亲刘某聋哑(多重)残疾一级,女儿才几岁,妻子在家照顾,无法外出务工。2020年,经本人申请,村委会研究决定后上报,于2020年7月纳入低保,当时未能核对出其本人和妻子交纳有职工养老保险,2022年8月全面复核时发现其交纳社保,经镇、村两级和本人沟通后于2022年9月取消其家庭低保。孙某某,2级肢体残疾,2018年11月农村低保全面复核认定时,本人申请,经镇经济状况调查后纳入低保,由政府安排扶贫岗位,工作期间单位为其交纳社保,村里当时提交过相关证明,于2022年9月取消低保,2022年11月本人死亡。二是严格履行监管职责。2021年低保审批权力下放至镇(街道),区民政局负有业务指导、监管职责。收到巡察组反馈后,向老窝镇民政所下发《关于老窝镇特殊困难群体待遇审批的问题反馈》,责成低保审批单位老窝镇民政所追回资金,要求其对全镇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老窝镇政府已经上报情况说明,并在全镇范围内排查低保人员。截止8月底,共排查低保83户254人,新增低保4人。今年以来,民政局先后召开由镇(街道)主抓民政副职、民政所长、包村干部和民政信息协理员参加的培训会、座谈会15场次,培训196人,通过政策宣讲、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宣讲社会救助政策,印发宣传册5000份。针对镇、村干部对政策吃不透、弄不准的情况,现场答疑解惑。三是进一步加大数据信息的比对,确保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民政局业务股室每月、每季度上报市级、省级平台比对信息,对于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到镇(街道),该取消取消,提高救助的准确性。7月份民政局已经下发《关于全区2023年上半年特困、低保对象经济状况复核结果的通知》,比对信息推送给各镇(街道)。对已纳入低保的困难户经比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落实“渐退期”政策,截止目前,共有40人享受低保“渐退期”政策。

13. 关于对社会组织监管缺失,梳理排查社会组织风险隐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2023年组织全区102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审前业务指导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8家社会组织参加2023年年审,年审后,23家社会组织我们未给予通过,1家将予以注销登记。制定并印发了《召陵区社会组织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对全区已参加年审的社会组织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党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实施社会组织分级分类管理,在未建立党支部的100家社会组织内,依托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辖区的村(社区)安排党建联络员等方式开展意识形态、党建和政治领域的安全教育,做到了党建覆盖率100%。二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和曝光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建立《召陵区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6月中旬联合教育局、文化旅游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社会组织大检查,对5家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8月下旬与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执法,清理召陵辖区内的非法社会组织1家。三是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治理工作,及时取缔那些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同时形成回头看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真正实现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区连续2年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审的共有3家,已通知相关社会组织法人,按规定督促其提交社会组织注销申请。

14. 关于推动倡文明树新风工作载体不够丰富,移风易俗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高点定位、周密推进。在老窝镇召开移风易俗现场推进会,实地观摩移风易俗工作开展较好的老窝镇二村。制定并下发了《召陵区推动移风易俗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步骤、规定红白事办理指导标准。二是健全组织、协调推进。把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时掌握辖区内红白事办理情况,发挥监督、管理、服务作用,有效制止高价彩礼、红白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对全区175个村(居)红白理事会进行了调整,印发1000余份《召陵区村(社区)移风易俗红白理事会通讯录》,深入村(社区)进行入户调研40余次,对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情况、遵守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情况进行了解。三是宣教并重、系统推进。利用三天时间,集中开展了移风易俗大宣传。组织宣传车10辆,在7个镇(街道)开展以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各村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基层宣传阵地,悬挂横幅150条,张贴、发放宣传页20000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理念,树立和谐社会新风尚。5月20日当天,召陵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举行“520”集体颁证仪式,为75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弘扬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新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的陋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七夕节”当天,为80余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引导新人签订《婚事新办仪式从简承诺书》160余份。持续开展“移风易俗下基层”宣讲活动。采取“下沉式”送教的办法,对全区175个村(居)工作人员开展全覆盖政策上门服务。四是示范引领,长效推进。在各镇(街道)选取移风易俗试点村(居)8个,从9月上旬开始,开展为期4个月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文艺演出活动,在全区范围掀起移风易俗新高潮,倡导婚事新办和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尚。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执行管理不到位方面。

15. 关于党组重复发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发文流程。2023年6月12日印发了《召陵区民政局公文处理制度》,规范发文流程,严格按照程序审批签发后再发文。二是严格登记管理。对发文字号指定专人管理,严格进行登记并作为一项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2023年以来党组发文38件,行政发文46件,均按照规定流程,无一错漏。三是开展全面排查。对2020年以来发文进行全面排查,共核查出重文号文件2件,对《召陵区民政局关于成立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予以废止,对《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予以调整。四是提升业务素养。召开办公室业务提升专题会议2次,邀请区委办专业人士讲解,学习先进,提升业务能力。

16. 关于发文逻辑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规章制度。2023年6月12日印发了《召陵区民政局公文处理制度》,明确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行文,行文实行层层把关,严格实行拟稿、校对、核稿、会签、签发五个环节,建立行文登记台账,避免出现文号、时间逻辑关系混乱现象。二是开展排查复核。对已发文件明确专人进行逐一复核,共核查出重文号文件2件,发文日期混乱文件3件,已全部予以废止或调整。收回《关于印发〈召陵区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级交办问题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召民〔2020〕68号)文件并进行调整。

17. 关于照抄照搬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23年7月4次周例会、8月4次周例会上,把“文风不实、照抄照搬”问题列入重点工作台账,对办公室桑某某、黄某某进行点名批评,要求办公室牵头,对2020年以来的文字材料全面排查梳理,共查出问题17个,完善规章制度8项。二是明确具体要求。起草文件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要求,不搞假、大、空,切实提高文件的操作性、指导性。三是严格规范程序。2023年6月12日印发了《召陵区民政局公文处理制度》,规范公文运转程序,严格工作标准,加强业务学习。严禁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截止8月底,已避免重复发、转发文件23件。

18. 关于支出严重超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照整改,强化素质。把预算管理的相关知识纳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组织各股室(中心)开展集中学习3次,提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二是结合实际,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梳理2022年年底各股室(中心)预算项目14项,要求各股室严格对照职责任务,合理编制2024年预算。三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2023年6月19日印发了修订完善后的《召陵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对预算编制规定进行重新明确,确保2024年预算安排合理,不出现超支现象。

19. 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审查发放补贴项目标准、范围、方式等是否违反规定。二是以后涉及发放补贴,要把准经费来源,把准发放范围,把准发放标准,把准补贴内容,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三是追缴违规补贴资金并上缴国库。

20.关于用车审批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专人负责。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公车调配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二是明确规定。2023年6月12日印发《召陵区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对公车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进行明确,建立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机制。三是梳理汇总。查找2020年、2021年、2022年以来的公务用车登记表,梳理汇总后交专人保管备查。

21. 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在严格执行《召陵区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凡是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车辆的,一律按照《召陵区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前报备审批。

22. 关于租赁车辆使用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2023年6月12日印发《召陵区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完善公车租赁相关制度,自规定印发之日起,公车租赁归口管理,由业务股室根据用车天数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租赁。二是即用即还。根据公车使用情况,及时归还租赁车辆。三是严格规定。建立租赁车辆管理登记台账,并报备办公室,严格控制租赁车辆加油、过路、停车、洗车等费用。截止8月底,已按规定报备、登记租车2次。

(三)党建工作抓而不严、担而不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23. 关于班子不够团结,凝聚力、向心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2023年7月以来,修订完善并印发《中共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召陵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规范》、《召陵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召陵区民政局履职尽责制度》、《召陵区民政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5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制度的执行,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岗位职责、考核标准,用制度来克服职责不清、工作推诿扯皮等影响工作效率的因素产生。二是形成完备工作体系。2023年7月以来,相继印发了《首问负责制》、《工作落实督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总结制度》、《考勤制度》等有力的、完善的监督机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健全的监督体系,为执行力的提升提供保障。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2023年8月,在征求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印发了修订完善后的《召陵区民政局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以工作目标和规范操作为导向的有效监管机制,确保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都能够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自觉地履行好应该承担的责任,抓好工作的落实。四是强化沟通协调。加强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开展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确保信息畅通、协作高效。截止8月底,共开展集体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21次。

24. 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制度。全面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保证各项决定及时贯彻落实。二是强化监督。2023年7月,印发了《召陵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办法,决策事项均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截止8月底,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次,党组书记、局长均落实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规范提升。修订完善并印发《中共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召陵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规范》等5项规章制度,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提高党组成员监督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四是集中整改阶段,组织对“三重一大”内容开展集中学习2次,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撰写心得体会14篇,民主集中制观念明显增强。

25.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意识。组织对“三重一大”内容开展集中学习2次,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撰写心得体会14篇,教育引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一把手”带头学习和执行制度,其他班子成员主动学习掌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项规定,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各自问题共36条,制定整改措施42条,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制度贯彻落实。二是摆正关系。摆正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尊重和听取不同意见,把正确的意见集中好,把分歧的意见统一好。三是迅速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建设等贯穿规范权力运行全过程,加强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完善规章制度5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26.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教育。重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书记、局长刘毅为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2次,党组成员到分包村召陵镇茨张村为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3次。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并印发《中共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召陵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规范》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效率。三是规范提升。3月22日,召开全区民政系统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于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强化责任意识、教育意识、纪律意识、制度意识”四个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截止8月底,共开展集体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21次。

27.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评优评先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即整改。2023年6月中旬,巡察反馈会召开后,6月21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听取各股室(中心)意见建议,多角度、全方位归纳总结,根据工作目标,细化评先评优标准。二是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再学习、再教育,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开展评先评优。三是规范程序。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打破“平均制”,遵守评优评先程序,做好监督和监管工作。

28. 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8月18日,印发《中共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调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调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月25日,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14项,不断夯实党建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二是迅速整改落实。2023年4月、7月,召开专题会议2次,积极发挥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研究安排党建工作,常态长效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重业务轻党建”等具体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1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先后在5次周例会上将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向各股室(中心)进行交办。局党组2次专门听取机关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机关党支部立行立改。四是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每周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先后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6次,开展知识测试1次。

29.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相关活动记录遗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根据人事调整及班子成员分工,及时调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基层党建责任落实。通过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调研、逐级签订党建责任书等方式,完善责任传导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三是严肃党内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结合运用现有资源,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并规范会议记录。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抓好队伍建设。对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按期换届、“三会一课”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整改和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30. 关于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整改落实。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查找2020年以来所有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完善,归档保存。目前,2020年以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已全部整理完善。二是提升认识。利用每周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提高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截止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7次。三是规范程序。完善民主生活会程序,以后召开民主生活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谈心谈话记录留痕可查,批评和自我批评动真碰硬,严格标准、细化要求,促进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开展,保证高质量好效果。四是不走形式。会后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由局党组建立整改台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31. 关于超权限范围设置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提升。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上级编办有关精神纳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提高干部职工对机构编制权限的思想认识,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截止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7次。二是全面自查。重点围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和自行设置内设机构等3个方面,全面开展问题清查。共查找出超权限范围设置股室、超设股级干部等问题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整改落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把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与社会事务股合并,把养老服务中心并入民政事务中心。

32. 关于巡察整改政治站位不高,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将中央、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要内容,集中整改阶段,组织开展学习2次。二是全面开展自查。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对政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抱有侥幸心态、整改从软从轻,大局观念淡薄、主动作为不够等9个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整改,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条条整改到位、事事有回音。截止8月底,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共自查9个方面问题34条,制定整改措施46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推动问题整改。突出整改重点,建立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跟踪督办并整改销号。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公文处理制度等,综合施策,堵塞漏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坚持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充分利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平台以及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等新媒体平台抓好学习,认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撰写学习提纲、学习心得,让每一次学习起到实效,学有所得,不断提高政治意识。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效果推动各项工作。

(四)坚持服务群众,推动基层发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民政保障、养老服务等主责主业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5-2601116;

联系地址:漯河市召陵区秀水河路12号召陵区民政局;

电子邮箱:slmz2005@126.com。

中共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