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陈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6年至2019年6月,召陵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陈平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案件的考核时,为了在全省法院系统不落后、不受批评,违规向分管的执行局干警下达拒执罪立案任务,未对执行局干警所办理拒执罪案件是否客观、真实进行监管,致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盲目追求拒执罪立案数量,出现案件审限过短、同一被执行人同一时期被立多个拒执罪、拒执罪打击标的极小、大量撤诉案件没有被告人参与、对已执行完毕或和解的案件再立拒执案、对有财产抵押或已划扣冻结相当财产的案件再立拒执案等情况,影响了审判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陈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职,为应对上级考核盲目追求案件数量,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26日,陈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案例反映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部分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折射出个别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务实,工作中履职不力,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为镜鉴,自觉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纪委将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强案件查办,持续形成震慑,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召陵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