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漯河市源汇区纪委关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源汇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2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源汇区问十乡前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桂生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李桂生在担任问十乡前李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该村C级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张某某(已死亡)房屋,借用该村干部李某某的名义进行危房改造,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4200元,造成了不良影响。此外,李桂生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0年9月25日,源汇区纪委 给予李桂生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顽疾犹存,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法纪敬畏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镜、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期,容不得半点虚假,注不得半点水分,必须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担负起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的组织之责、领导之责,严防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发展成“大祸害”,以实际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区各脱贫攻坚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不断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治理成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既准确把握、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又铁面执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为脱贫攻坚工作清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