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部署进驻|郾城区四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公告
来源:郾城区 发布时间:2020-10-2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下旬至11月中旬,对司法局、督查局、医保局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常规巡察,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督查局、医药公司、城管大队、中医院、疾控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人民医院、环卫中心、爱卫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公路养护中心、外贸公司、司法局、医保局、招商投资中心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二级机构及站所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城同建”、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全力查找政治偏差和违规违纪问题。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和区委相关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维护党规党纪,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着力发现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问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申报、包装项目,骗取、套取专项资金,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惠农利民资金等问题;资金管理混乱,虚列账目,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民主集中制不落实,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等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4.检查是否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人员筛查和管理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活动情况,组织复产复工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等。

5.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举报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时,应将举报对象、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及地点等描述清楚,以便巡察组了解和掌握。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