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残疾人联合会
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日起,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开展了为期45天的巡察“回头看”。期间,我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围绕“三个聚焦”,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整体评价
近年来,县残联切实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但在助残项目改造、落实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
(一)对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2018年10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残联反馈了“康复站建设项目设备闲置”“残疾人就业培训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实用性不高”“部分助残项目标准不高,售后服务措施不到位”3个问题,2018年12月残联整改报告中显示均已整改到位。近期,巡察组经过走访、座谈发现,上述3个问题均未进行整改。
1、“康复站建设项目设备闲置”现象依然存在。巨陵镇康复站大门紧闭,康复器械缺失,轮椅等物品杂乱堆放;窝城镇康复站设备崭新,使用率低。
2、“残疾人就业培训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实用性不高”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开展的辣椒、玉米等种植培训,大部分培训人员是为领取补助而参加,且参训部分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个别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智力残疾)等等,残疾人就业培训仍然是为完成上级任务、追求数量而开展,实际培训效果差。
3、“部分助残项目标准不高,售后服务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目前,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中仍存在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售后服务不到位问题。如:个别残疾户家中太阳能设备放置在屋顶未安装;有的只安装了太阳能集热器,连接管道未安装。
(二)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存在“消极应付”现象。县残联班子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思想上不够重视,没有对照问题逐项梳理进行深入查摆,整改措施雷同化、表面化、形式化,空话套话多、真改实改少,且缺少各项整改内容的效果印证,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总体效果不明显。
三、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
(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组议事程序执行不规范。班子成员没有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没有明确详实反映集体决策事项。
2、落实从严治党不力。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制度笼子扎的不紧,导致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二)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
3、项目验收走形式。县残联在无障碍改造项目下乡筛查工作中,对项目质量问题不认真、不细致。在2019年无障碍改造项目验收中,未按照设计图纸进行验收,仅填写分户验收表就视为已下乡查验过。如在分户验收表中,15个乡镇存在监理单位处项目负责人签名为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签名代签,建设单位处项目负责人签名、验收人员签名、验收日期及盖章处空白等问题;在分户抽查验收表中,存在部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项目改造的验收项目、验收时间、整改时间及整改人签字处均为空白等问题。
4、项目实施监管执行不力。巡察组在走访2020年度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康复救助、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县残联每年对残疾儿童、贫困精神病患者、托养残疾人的住院情况、康复治疗情况进行偶尔抽检,无相关抽检记录,对抽检发现问题只是口头上要求整改,未做事后监督。另外,在居家托养工作中,县残联没有认真筛查,只把名额分配给康乐福老年服务中心和北徐孝养院两个托养机构,要求他们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至于提供了哪些服务、服务效果如何,县残联没有抽查和实地走访,没有真正尽到监管责任。如:在巡察组走访的进行居家托养残疾人中,部分残疾人反映托养机构未曾上门进行生活照料,部分残疾人反映托养机构只是入户进行测量血压或做一些简单的筛查,与托养应服务的项目相差甚远。
(三)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5、对上级安排工作虚以应付。如:2020年12月15日,市残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残联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县残联上报的排查报告中未显示任何相关排查情况。
6、对基层残联工作抓而不实。如:2020年10月29日,县残联下发《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上报排查情况,16个乡镇(街道)残联上报排查情况均为“无”,排查表上只盖了章,无任何排查情况。
7、提交巡察组材料敷衍应付。2021年3月8日县残联交至巡察组的党组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三个专题汇报材料均存在抄袭问题。其中,党组工作汇报材料内容与2018年4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该单位时汇报材料雷同。针对此问题已在巡中进行整改。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的一些其他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县纪委及有关部门处理。
四、整改意见建议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发挥残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的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监管水平。树立为残疾人服务意识,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把助残项目实施标准,切实加强对各助残项目监督及后期对项目的跟踪管理情况,真心实意地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切实把残疾人相关政策利用好、落实好。
(三)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