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纪委监委
办公室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 各项工作 部署得到及时、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范围
(一) 中央纪委、国 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县委、 县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布置的重要工作、 做出的 重要决策落实情况;
(二) 县纪委常委会、 监委委务会 及其它重要会议决定和决议的完成落实情况;
(三) 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的完成落实情况;
(四) 县纪委监委 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制定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
(五) 领导在重要会议上讲话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 重大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七) 领导批办、交办的工作或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督办工作原则
(一) 及时 。兑现年初承诺的“一分钟落实”工作机制,从做出决定、文件签阅、做出批示起,办公室立刻进入督办环节。
(二) 准确 。根据所督办工作情况,盯部室、盯单位、盯负责人 、盯时间进度、盯完成情况。
(三) 规范 。围绕中心任务或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任务,确保列入督办的重要文件、工作部署、领导批示件件有记录、桩桩有落实 。
三、督办工作方式
(一) 督办工作要按照专人 专 责的原则,根据督办工作内容指定专人 负 责,从拟办、交办、催办、办结、反馈 、 存档等全过程一直负责到底。
(二) 凡需督办的决定、决议、文件、批示和工作事项,均要由督办人员统一登记。文件处理填写《文件处理单》,决定、决议、批示和工作事项填写《督查督办通知单》,及时送达具体承办 部室 和责任人,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 承办科室在限定的承办时限内,如实报告落实情况,认真总结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思路、采取的新措施,简明准确地填写督办通知单, 经 承办 部室 负责人签字后,送 交 办公室。
(四) 督办人员要随时掌握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上报的督办结果要认真审核,对未按时上报督办结果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 督 促其尽快办结。对需实地督办的,督办人员要深入到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
(五) 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或需较长时间完成的事项,督办人员在阶段性督办后,对需进一步督办或没有最后办理结果的,要进行连续的动态跟踪督办。
(六) 在督办过程中,凡需多个 部室 共同办理的事项,可根据内容,由主要承办 部室 牵头联合办理 , 若出现 部 室之间意见不一致或产生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七) 凡是立项督办的决定和决议,督办人员按期办结后,要将督办通知单及时报送 书记、副书记 。
(八) 督办结果要按期通报。具体承办 部室 不按要求和时限办结又未事先说明情况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九) 对具体承办事项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要追究 部室 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督查督办进度表
附件
督查督办进度表
督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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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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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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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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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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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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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时限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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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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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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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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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人签字 |
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
注:此表由办公室督办人填写,每周上缴书记或副书记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