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近日,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传阅学习了蒿书记在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杨骁书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为谱写新时代漯河奋勇争先出彩添彩绚丽篇章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对标对表全会精神,对2020年工作再次作出部署。
一是抓好政治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制度执行,以有力措施不断压实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管党治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中。二是抓实日常监督。充分利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盯好关键人、盯住关键事、盯在关键时、盯到关键处,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三是突出精准监督。立足监督单位实际,选准监督重点,深入推进项目化监督检查工作,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和漯河政治生态评价办法,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四是强化作风监督。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力度,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对“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不断推动监督单位工作作风向上向好。五是做好案件查办。聚焦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和重大项目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将问题找准、线索挖实。不断提升办案能力,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执纪办案,确保办案安全。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和业务知识学习,炼就过硬政治素质和履职本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近日,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认真研究谋划,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2020年工作要点》。
《要点》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工作要求,结合纪检组工作实际,着眼2020年6个方面重点工作,制定提出13项具体工作,将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力争每个目标与上级有关安排部署对标看齐。《要点》主要包括:着眼落实政治责任,聚焦政治监督;着眼监督第一职责,突出日常监督;着眼廉政风险防控,推进立项监督;着眼破解监管盲区,深化驻点监督;着眼标本兼治,强化执纪问责;着眼履职担当,强化自身建设。
下一步,派驻第七纪检组将落实落细工作要点中提出的每一项具体工作,督促各监督单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各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2月25日,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召开务虚会,系统谋划2020年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监督。要以深化监督主业为关键,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提升监督效果,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完善监督责任清单,做好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形成监督高压态势。从严落实各项纪律,对问题线索实行专人管理、动态更新,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认真落实组内的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制度、集体研究会商制度等工作机制,切实用实际行动体现忠诚,用严守底线体现干净,用事实业绩体现担当,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近日,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长张志业带领全组成员对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并对2020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聚焦职责定位,持续突出政治监督。严格按照“四个紧盯”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党组扛起主体责任,激发各单位负责、守责、尽责的政治担当。二是聚焦监督首责,持续强化监督措施。督促各单位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能腐”的自觉,在抓好“关键少数”的同时管住“绝大多数”。三是聚焦关键问题,持续加强专项整治。聚焦“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涉企服务领域和民生领域“微腐败”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十种新表现”,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保障民生利益。四是聚焦自身建设,持续提升素质能力。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业务能力,铸就过硬作风,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近日,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并谋划2020年度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工作任务。
会上,纪检监察组认真传达学习了蒿慧杰同志在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杨骁书记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的七项任务要求,结合纪检监察组工作实际,谋划并明确2020年度工作要点。要扛稳政治监督责任;要做实日常监督业;要驰而不息纠“四风”;要加强自身建设。同时,针对疫情实际,派驻纪检监察组安排并部署了近期重点任务,要求每名同志切实履职尽责,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综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