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八项规定精神在市直工商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近日,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管理 防范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生的通知》。
《通知》将上级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与市直工商系统实际紧密结合,与系统各级各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风险点紧密结合,针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等六个方面重点问题,提出了“六严格、六严禁”的明确要求,并细化为20条具体规定,防范在先、标本兼治,努力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
《通知》还强调,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加强对系统各级工商机关落实“六项20条”措施的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力、执行不到位或继续出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