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工商局通过狠抓“五化”建设,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约束,取得较好成效。
日常管理“规范化”。从规范市局机关工作秩序入手,对考勤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进行修订完善。如新出台的《市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制度》规定,日常考勤责任由科室负责人承担,考勤结果一月一汇总,科室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长审阅后进行通报,报市局人教科留存备查。考勤结果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当事人与科室负责人的责任。与考勤制度相配套的《公务外出登记制度》规定,机关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在一楼大厅的《公务外出登记表》中登记外出情况,其中出差、培训等人员,应在外出首日进行登记,载明外出天数等详细内容,确保每名机关人员的上班去向都有据可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在9月份第四周的“周检查”中发现,市个协三名人员连续两天下企业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均未进行外出登记,遂对市个协党风廉政动态考核结果进行扣分,并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
监督检查“制度化”。出台《市工商局作风纪律情况“周检查”制度》,规定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每周都要对市直各级工商机关和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服务效能等情况进行至少一次实地检查并打分,检查结果和得分情况及时通过内部公文网、微信工作群、短信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布,并纳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动态考核内容。对“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人、典型事,和问题集中、得分落后的单位,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按照《市工商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单督办提醒制度》的要求,对所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该制度推行以来,在全局上下产生积极反响。每一期“周检查”通报下发后,“上榜”单位都会迅速行动,对照问题立行立改;其他单位则引以为戒、自查自纠,避免本单位发生类似问题。通过高频次、规范化的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不仅在全局上下营造出纪律“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严肃氛围,也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
教育提醒“多元化”。一是载体教育润无声。通过举办领导干部廉政专题讲座、纪检干部“精讲党纪五分钟”微讲座、党章党纪学习考试、以案促改专题教育等活动,将“遵规守纪”的理念深植于党员干部心中。二是网络宣传敲警钟。通过“清风漯河红盾”纪检监察政务微博、微信工作群、短信平台、“网上监察室”、公告栏等途径,经常性发布检查通报、纪律要求、履责提醒等信息,告诫干部职工“举头三尺有纲纪,时刻绷紧纪律弦。”三是公开承诺促自觉。从市局一把手到基层一线干部,人人签订《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全方位监督。其中,领导干部除了承诺带头遵守工作纪律,还要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做出公开承诺,如果分管(主管)单位出现问题,自愿接受问责处理。驻局纪检组还在网上开通了“领导干部作风纪律监督举报专用邮箱”,公开邮箱名和举报电话,强化对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履行承诺情况的监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监督执纪没有“例外”。
“四种形态”“具体化”。出台《市工商局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办法》,明确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驻局纪检组在落实“四种形态”中的职责权限,将“四种形态”在实际中的适用情形、方式、操作步骤等逐一明确,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感性认识,防止因不了解、不熟悉“四种形态”而造成具体形态适用错误、违纪问题“高举轻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工作办法》出台后,市局党组率先组织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局长宋耀生多次利用党组会、科级干部会议等机会,对《工作办法》的重要意义进行宣讲,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举办了专题学习讲座,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熟练掌握“四种形态”相关知识,还能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来抓班子、带队伍,推动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追究问责“常态化”。针对工商系统机构多、队伍大、廉政风险点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注重从群众信访和上级转办件中发现问题线索,不包庇、不遮盖、不敷衍,坚决一查到底,严格“一案双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违规违纪人员和失职失责干部。今年以来,该局已自行查办违纪案件3起,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人,通报批评12个单位,对4个二级机构党组织进行了集体约谈,对3名所属分局班子成员、2名工商所长进行了责任追究。该局还将基层人员违纪案例作为“以案促改”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在全局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收到了“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