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强化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监督,完善“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抽查”闭环监督机制,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的通知》,通过建立事前报备制度,细化监督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推动“三重一大”监督关口前移,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明确报备内容,厘清监督边界。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够规范、事前监督不够精准等情况,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监督单位工作实际,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监督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机关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均须进行事前报备,推动监督关口前移。
规范报备方式,细化监督流程。要求监督单位在组织召开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党组会议之前,填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表》,经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提前1-3天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会议待研究事项情况汇报(一事一议)、政策依据、相关印证资料等,实现报备事项全程留痕、动态管理。
严明有关要求,压实监督责任。要求监督单位党组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并督促抓好会议研究事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机关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前报备工作。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将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跟踪抽查,对决策事项执行不力、擅自变更的,以及不配合监督工作、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将以事前报备监督为抓手,常态化抓好制度落实,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深化“三重一大”全链条监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以精准有力的派驻监督,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