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连日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多种途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切实将该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法律条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监察官虽使命光荣,但责任更加重大,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和使命情怀,努力达到监察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监察官法将监察官的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今后我要加强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的储备和学习。”日前,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新出台的监察官法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全组同志从不同角度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大家一致表示,要将学习监察官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刻理解和把握法律要义,自觉遵守条文规定,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力,强化纪法贯通和纪法衔接意识,在工作程序上严之又严,在措施使用上慎之又慎,在纪律作风上实之又实,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8月25日上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组干部认真学习监察官法。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准确把握监察官法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不负职责使命,勇挑重担重任,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为监察官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该组组长丁丹在领学时要求,制定监察官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全组干部要以监察官法颁布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个人素养,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做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忠诚卫士。
“监察官应当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从符合监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用。”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高要求。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杏茹指出,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全组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法教育,结合学好用好民法典、刑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配套法规制度等,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监督执纪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监察官法为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监察官队伍提供了法律遵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骁表示,监察官法的制定体现了党管干部、从严管理的原则和改革创新的监察工作特色,为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官队伍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我们更应该以高标准和细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在正风反腐的主战场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增强业务本领、锤炼优良作风、严格内部监督,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当好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更好地实现“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让人民群众闻名心暖”。(综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