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用好身边“活教材” 深化以案促改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01

“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归根到底是自己党性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私欲膨胀、贪心发芽、利令智昏,不能依法履职,没有秉公用权的结果。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辜负了领导的信任,辜负了家人的关爱,羞愧难当,悔恨万分!”看到昔日的老同事、老领导从党员领导干部沦落为违法犯罪的“阶下囚”,让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市政府办的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感受到了强烈震撼和深刻警醒。这一幕发生在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监督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选取典型案例,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发挥身边“活教材”警示作用,深化以案促改,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深入学习抓思想认识。利用组务会、集中学习日等,认真组织学习省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省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以案促改是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和生动实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激发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热情斗志。

强力推进抓关键少数。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督促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以案促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过程督导,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抓好落实,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好。

细化措施抓工作落实。要求各监督单位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坚持逢案必改、一案一改,无论是何种性质的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及时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一案一策、因案制宜,根据违纪违法对象职务、岗位,在相应范围开展以案促改,增强以案促改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通讯员 甘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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