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敢担当 真作为 为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来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11-14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建立干事创业风险事前报备和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围绕干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中可能发生的举报、诬陷、负面舆情和不可预见的上级追责等挫伤工作积极性的7个方面26项具体情形,明确了报备程序以及过程监督、结果运用等方面内容,极大地提升了风险报备的可操作性。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坚持以组织的担当带动干部担当作为,以组织作为带动干部作为,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将风险报备和容错免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改革创新者鼓劲,为担当作为者撑腰,打通了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

结合监督单位实际,对于涉及难点工作、久啃不下的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介入,聚焦问题、靶向发力,适时传递导向。与党组集体会商,甄别研判报备事项,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研判,梳理出具体的风险点,将风险事前报备与容错免责实现有机贯通。先后在问题楼盘遗留问题解决、重大项目服务和改革任务落实中积极而准确地加以实践运用。

风险备案不是“一备了之”,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风险报备实施全过程监督,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全覆盖,跟进报备项目进度情况,一旦发现有违反廉洁纪律或安全生产等,全方位纠偏,对虚假报备、借报备为由推脱责任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问责谁容错”的原则,严防借容错免责搞纪律“松绑”,坚持在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框架范围内,划定可容的“边线”和坚决不容的“红线”“底线”,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谭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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