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有关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对市财政局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中开展追回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资金的有关工作进行了督查。
纪检组着力监督决策部署是否有效贯彻落实,是否存在工作不力、执行走样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第一时间向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要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积极搞好协调对接,切实加强执行力度,努力推动工作落实。
通知下发后,派驻纪检组紧盯目标抓落实,全程跟踪问效,每日督促工作进展,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努力使我市涉及财政资金扶持的“大棚房”问题违规项目做到“四清”(违法对象清、涉及面积清、具体问题清、应负责任清),为确保“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打下牢固基础。
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对有关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全程跟踪,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因为不作为而导致工作迟缓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