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用准“四问十查”工作法 以有力政治监督推动管党治警
来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12-06

为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工作的关键点,做细做实政治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精准运用“四问十查”工作法,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把市公安局“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管住用好,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瞄准监督关键,深入实地检查。坚持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结合七届市委巡察、省公安厅“三重一大”检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专项巡查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整顿等中心工作和敏感节点、重要活动,以“室组联动”为牵引,联合市公安局政工、督察、审计等部门,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记录、现场询问、列席会议、执纪问责等方式,科学精准、积极稳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150余次,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化。

选准监督对象,实施谈心谈话。会同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市公安局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0余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通过案例原因分析,找准问题症结。紧盯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和各分局、局直单位“一把手”等“关键少数”38人,对照责任分工、联系部门的业务特点及问题多发领域的“风险点”,围绕践行政治忠诚、履行“一岗双责”、廉政风险排查、干事创业担当等情况进行谈心谈话,举一反三、查找“一把手”存在的共性问题,以点带面、分析公安队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将谈话结果作为各分局、局直单位“一把手”考评的重要依据提交市公安局党委,自下而上撬动对市公安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

建准制度机制,推动长效常态。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会同市公安局党委出台《局属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队伍管理监督机制。以常态化政治监督为抓手,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多过问、多提醒,常提醒、长督促,以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抓“重点突破”带动“齐头并进”,有效发挥“探头”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市公安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四问十查”工作法落地落细,准确评价、修复和优化政治生态,实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长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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