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核心目的是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时时提醒,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针对的是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求经常自查自纠、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治未病”,从而防微杜渐,将腐败违纪遏制在源头。
压实“主体责任”。要高站位,从政治和全单位的高度站位思考,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述责述廉等重要内容,带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责任。监督执纪中,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主责,增强各级党组织、各级干部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和管控问题的责任感。要把落实“四种形态”作为政治任务,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惩处的作用覆盖全体党员,最大限度地保证党员不越界。要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机制。以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为依托,构建联合协同机制,明确“红脸出汗”警戒线,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动态循环,往复不断,常态运行。
把握关键。要把握好一个“早”字。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和分析研判其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灵活运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组织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要注重“常”。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三会一课”等载体,通过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小问题”严批评、多敲打、勤提醒,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组织生活中。要完善操作。实践中要不断明确适用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情形,规范操作流程,既要便捷、可操作,又要确保严肃、有效,推动各级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更加积极主动、规范高效。
强化监督保障。监督执纪是纪检部门的主责主业,既要参与对两个清单中重点问题运行第一种形态,更要加强对主体责任的监督。要常态化“带单”督查。对照两个清单督导第一种形态责任落实,监督清单问题解决。使管党治警从盯住少数人向管住绝大多数转变。要督“早”问责。对该运用第一种形态而未及时运用导致小毛病拖成大问题的,或运用第一种形态随意泛化导致效果不佳的,都要根据问题性质倒查追责、严肃处理,倒逼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规范化运用,真正实现管党治党全面从严。要跟踪督效。要做好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后续工作,掌握整改进度,全程跟踪督办,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整改、认真落实,确保整改落实不走样。对问题认识不深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搞形式、走过场的,决不放过,坚决予以问责追责、通报批评。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提升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效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