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22

市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聚焦重点对象,对监督单位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自查、互查、督查”制度,着力推进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要求监督单位认真对照主体责任10个方面工作任务和党组主要负责人6个方面工作职责,对今年以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通过自查,3个监督单位立行立改问题7个,完善落实主体责任计划3个,提升了知责、懂责、熟责水平。

组织监督单位分管副职和分管科室负责人成立互查组,各单位之间进行交叉互查。通过互查,总结问题6个,提出建议4条,增强了各监督单位会履责、精履责、善履责的能力。

成立督查组,对监督单位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对照责任清单等形式,当场打分排序,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增强各单位主动履责、积极履责、勇于履责的动力。(市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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