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大额资金支出预案登记备案制度。
据了解,派驻纪检组根据驻在单位的特点,制定本项制度,对超过2万元的资金实行备案制度,旨在用制度对驻在单位进行监督和约束,用制度牵住“牛鼻子”,不断加强对驻在单位的人、财、物的监督,把重点放在预算拨付、财务开支等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上,建立事前备案制度,关口前移,由事后监督变事前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该制度要求驻在单位填写申报事项、内容及相关依据,报请主管副局长签字后,再由财务装备科出具意见,然后由主管财务的副局长提出意见,最后交由派驻纪检组进行审核盖章,通过后在上班子会研究决定。
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以来,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已登记备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额资金18笔。(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