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督导“8·01”案件庭审工作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8

12月1日至15日,李昊烨、李磊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庭审进程,有效助推完成我市“扫黑除恶”审判工作。

高度重视,积极谋划。为确保庭审工作有条不紊、万无一失,市法院成立“8·01”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0余次会议,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研究制定《“8·01”案件审判工作服务保障方案》《“8·01”案件庭审应急处置预案》。

亲自督战,规范程序。为保障庭前会议和开庭审理按时、顺利开展,市财政投入大额资金增扩审判平台。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施工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规范厘定,充分做到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有效监督,确保监督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摆样子。

把握重点,提升效能。庭审开展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察委部署,督促市法院围绕中央和市委扫黑除恶工作具体要求,强化与扫黑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能力水平,认真组织开展法院系统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投案自首宣传工作,不断加大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履责尽责的能力。(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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