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在严格执行纪律处分的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回访教育机制,避免对党员干部一“处”了之。积极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督促其思想上不掉队、工作上不懈怠、生活上不自弃,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建立回访教育登记管理台账,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在回访前,听取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评价,对回访对象在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确定回访谈话的主要内容。力争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确保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回访形式多样化,针对各受处分人员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教育方式。注重“对症治疗”,以党员同志的身份与受处分的同志通过“同志式”的方式进行沟通。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放下“包袱”,重振精神、重拾信心,轻装上阵,切实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激励他们今后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作风要求自己,切实发挥监督执纪的治本功能。
回访后及时与受处分同志所在单位党组沟通反馈,并督促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受处分同志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力求达到“回访一人,帮助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闫瑞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