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受到处分时觉得丢人现眼,以后都抬不起头了。经过单位党组织帮带,我及时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好心态,工作劲头比以前更高了,不能辜负组织的期望。”近日,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在对市直单位受处分人员的处分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中,一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2021年,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充分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适合市直机关实际的审理思路和方法,目前共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的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1件。
据悉,为深入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成立两个检查组,对14个单位、42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处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中,面对面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和决定处分事项及以案促改开展情况,了解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入档以及职务、职级、级别、工资调整是否落实到位;面对面听取所在党支部书记对受处分人员的“帮”“带”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党组织为受处分人员做了哪些帮扶工作;面对面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情况汇报,见人见事见思想,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化程度及认错悔错改错态度。
“检查组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剖析了违纪事实,对我们开展了有针对性地政策解释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并对心中存在的困惑现场答疑,现场解决。”一些受处分人员表示,通过谈话,思想再次受到教育,心灵再次受到触动,以后坚决遵纪守法,积极投身工作。
“对于曾经犯错的同志,我们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不能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后就戛然而止。在这次的督导检查中,我们通过定期回访谈话等方式,主动了解受处分干部的学习工作思想情况,推动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体现组织关心,勉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