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市纪委监委开展《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侧记
来源:党建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0-04-24

为深入宣传《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根据市创文办的统一部署安排。4月21日,市纪委监委组织20名党员志愿者在红枫广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志愿者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安放“文明条例我践行”签名版、发放宣传画册、主动讲解等方式吸引过往群众了解《条例》知识,同时,志愿者分成5个小组,巡回在沙澧河风景区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当日共计发放宣传画册和《条例》单行本累计1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并收集了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3月19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骁组织委机关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4月份,委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活动,持续深化对《条例》的认识和践行。机关党建工作部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年度机关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与日常各类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引导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规范言行,倡树文明新风。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树牢全国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双承诺”“双报到”活动,推动《条例》走向社区,走入基层。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为深化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党建工作部 牛志)

版权所有:中共漯河市纪委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漯河市祁山路6号 邮编:462000
备案证号:豫ICP备05010841号
访问次数: 次  站长统计